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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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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第2/2页)

有被破坏的痕迹,更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打照面,但每次付房租她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对象竟是房东太太。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想起十五年前的南明路凶杀案,警官老王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就像四根金针,插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字迹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同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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