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第118章生命之因(三) (第2/3页)
,就改叫剑王阁了。四件信物多得是,你们随便拿。”
“太草率了吧!”宫七儿愤愤道,“我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可不是这样的。而且,剑王阁的封印之力我们见识到了,很厉害啊。”
“那当然,四大部落虽然穷得要饭,但高手如云啊,你们拿到信物上山容易,但能不能进到剑王阁中,可说不定。”
“好吧”宫七儿摇着手中面人,向手艺人道了谢,接着与望乡再次飞向剑王阁,二人其实都心存怀疑,但这一次,剑王阁的锁剑之力将二人震向了一个新的地方,而这便是兽族中大耳蟑族的领地。
这一次的信物,居然是大耳蟑族特产的青柚碗,而且得来的更容易,因为满大街都是,也无需跟大耳蟑要,弯腰捡起一个,谁也不会管你。
又飞到了剑王阁,这一次,他们两人被震到了炭步族的曲溪,炭步族的样貌奇特,是个三足怪,而它们的眼睛是长在腿上的,三条腿便有三只眼,衣物也都裹在上半身,其上半身像是被海草缠着的海大星,只有一张嘴巴,长在姑且叫做头顶的地方。
而由于眼睛长在腿上,所以炭步族的东西都极其矮,一张桌子几乎是贴在地面上的,而炭步族对人类并不排斥,甚至可通人语,宫七儿再与其交流之后,得知炭步族的信物是砚台,而炭步族也是当年四大部落中唯一一个还能拿得出存货的部落。
买下砚台花了宫七儿一半金豆,而望乡自知理亏,冷不似冷,热不似热,浑身不自在。
二人第四次被震到的地方,是离着剑王阁最近的六缚魔族的屠宰场,六缚魔族最喜牛肉,几乎户户养牛,而这一屠宰场规模庞大,鲜肉成堆,用粗木架子晾晒,血腥味浓重,地面也都是血红色的,而鲜肉旁每隔一段距离,就架着一巨大铁锅,里面炖着牛骨,而这牛骨头,便是第四件信物了,与大耳蟑族的情况相似,这里的牛骨头比水还便宜,随意拾取,路过之生灵可就着铁锅随意吃肉。
而六缚魔族性格最为火热,虽长相可怕,但对外来之人最为友好。望乡取了一大块牛骨,扛在了肩上,而宫七儿被那肉味馋得流口水,便弯腰拾起了一块,小心翼翼地哈着气,先递过去,问道:“你吃不。”
望乡难得的回应了,只是摇了摇头。宫七儿便嘶哈着气品起了肉香,这时,她注意到了紧邻着的一个铁锅便,坐着一个破衣烂衫的人类男子,那男子几乎要将头埋进锅里了,狼吞虎咽下被烫的吐了好几口。
望乡也见着那男子,只一瞬,便觉察到了异样的气息,是令他欢愉和认可的气息,但十分的微弱,宫七儿凑近到望乡身边,低声道:“你觉不觉得他眼熟啊。”
望乡狐疑地瞪了眼宫七儿,而宫七儿轻着脚步走到那男子身后,忽然大声叫道:“邓满洲!”
“啊!”那男子吓了一跳,立刻回过头来,险些把身子倒在火堆里。
“哈,果然是你,你跟你娘长得好像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