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岐州“点点”——佛·道(二) (第3/3页)
像消失了,那株草平躺在土壤上,虫子也躺在其身边,它们的生命都已无复存在。
风筝沉浸在无边道长的道理之中无法自拔,而午佛的神情一直没有发生过变化。
三人就这么沉寂了许久,蓦的,午佛摸着肚皮哈哈大笑起来,他手指着嫩草和虫子,说道:“‘因果’还在继续。”两人低头去看,发现虫子身上还有一个黑色的斑点,斑点在向外冒着黑烟。午佛接着说道:“你错了,草是无罪的,而虫子是有罪的,也留下了恶‘果’,产生了恶‘因’。万物需要生存,而为了生存,本能的举动并不能算作‘因’,难道你吸进了毒烟,是因为你必须要呼吸才造成的后果吗?难道给你释放毒烟的人就什么罪过都没有吗?”
午佛神采奕奕地说道:“草的肥美是它生存的本能,而虫咬到了它的身上,是因为自己的贪婪,谁是恶‘因’,谁承担了恶‘果’一想便知,当然,虫子也是有生存的本能的,但它本身携带者病根,即使它不知晓,也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草无辜而死,自然会诞生怨气,怨气反给虫子一个微乎其微的怨‘因’,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因’会发挥效用,谁说‘因’不能同时发生呢?也许是在其他‘因’产生‘果’的过程中,草的怨‘因’嵌入了进去,改造了‘果’吧。当一个生灵身上的‘因’多了,就代表它手中的鲜血或者罪恶多不胜数,那它就没有存在于世间的必要了,我们都在救赎万物的路上选择了消灭虫子,但我佛慈悲,我愿意放弃杀害一株带着疾病的草,因为它没有罪过,它有苟且偷生的权利。”
无边道长问道:“可如果草感染了花呢?又如何?”
午佛平和地回道:“我会抹杀草,而留住花?”
“有什么区别吗?”
“有,我给了草一段活在光下的生命,这便是无罪的最大的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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