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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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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7章 (第1/3页)

不过已经发生的事,他所做的,以及举世对他的评价不能改变,因为这是史实。”

      还记得我把我的住址和上下班时间等都告诉了他,劝他转告台湾特工部门,为台胞和自己着想最好别来这一手,因为使人不齿,毫无用处,不信可以翻阅军统局、中统局等等历史,看看“成果”在何处?国民党报纸上骂“匪”骂了几十年,指名道姓骂人也不知骂了多少,但从未听说发生了什么效力,老兄如果还想警告我,甚至让我做个光荣烈士,那预先谢谢了。……那天说了很多,临别我再三请他转告蒋经国先生:“他比他老太爷头脑清醒得多,希望让我有机会为他写一部有关民族大团圆的小说。”事隔二十多年,匿名信等早已不再收到,情况变化很多,希望国民党人对封建统治无助于国家进步这一点能进一步体会。

      “言归正传”。当时各方对《金陵春梦》颇为注意,新加坡有三家报纸同时转载,我毫无所知。某年甲报馆老板过港赴京,找我办一件事,说星洲甲乙丙报都在刊载《金陵春梦》,还给我看了报纸,内中有一家是非常勉强地“改写”的。他要我聘律师发信通知只有他可以转载。我长叹一声,告诉他:“你们三家转载,并无一家事先征得我的同意或者支付稿费,今天你找我打官司,连请律师的钱都要我付,请你看我这身打扮,我绝非有钱人,这桩官司我打不得,也不想打。同时我劝你们三家也打不得,因为你们三家事先都未征求作者的同意,也未支付分文稿费,这官司无从打起,再说你们三家都是爱国侨报,犯不着为了一篇东西伤了和气,我建议大家不必付我稿费,也不必找律师吵嘴,看在一个大目标上,大家和和气气。”

      但比起六十年代那个莫名其“糟”的风暴来,这些情况算不了什么。先是,我在广州念书的三个孩子,不约而同剪给我一段《陶铸放毒工厂》的“腥闻”,意思是说:秦牧、陈残云(似乎还有一二位)以及唐人都是陶铸手下的“放毒悍将”,措词疯癫之至。更滑稽的是我与陶铸先生见面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我尊敬这位长者,却以没有机会畅聆教益为憾,现在忽然来了个“放毒工厂”,真不知人间何世!香港有家报纸把这段“腥闻”,连同正在《新晚报》发表的《草山残梦》版头及笔名一齐制电版刊出,这使我案头的电话响个不停,朋友都来询问,没办法,在翌日连载文尾加了句:“诸兄,此事系出误会,弟情况如常”之类,没料到此事并非“误会”,当年贴大字报,乱飞帽子,乱打棍子者大都无知,但他们背后的高层人物却心中有数,非把我们这些“臭老九”斩尽杀绝,他们的倒行逆施就难以得逞。我绝对支持第四届文代会“向前看,不计较,忘私仇”的决议,但当时唐人的《北洋军阀演义》(刊《文汇报》)和《草山残梦》(刊《新晚报》)、阮朗的《大地浮沉》(刊《商报》)都给腰斩了。我与上述三家报馆和编者都不可能有私仇,更无斤斤计较可言,何况我的遭遇和大陆同业及前辈们的情况比较起来,还算是“轻”的,其所以还要写一笔,只是为了大声疾呼一句老话:“前事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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