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3/3页)
其实是他们挖的,他们集体梦游,挖出了这个湖,但自己并不知道。”
“哪有集体梦游的事呢?”
“开玩笑嘛。”他说到这,莫名又想到帛书,“古代有一种食梦之兽,叫宛奇,如果能控制它,就可以控制所有人的梦,古人倒是挺相信这个。弗洛伊德听了肯定要喷饭,因为在他看来,梦是被荷尔蒙控制的,梦境无不和性有关。”
“要是我能控制李世江的梦就好了。”
“谁不想。嗯,我的意思是,我能控制我所想控制人的梦。”
“听李世江说,你才失恋?”她关切道。
“已经很久了。经常想一想,就会觉得很久。”
对面山坡上,正在修建的书院还闪耀着灯光,外面白墙青瓦,茂林修竹,有一点高古的韵味。
“为什么叫膏糖驿?这里很产糖么?”
“反正我从小想吃糖想得要命,如果产糖,应该不至于此吧?”方子郊心里一动,“会不会原来叫高唐邑,乡下人不知道,讹成了膏糖?”
“哦。”
四十二
人若不贪婪,我对他们将无能为力。但我还没有发现一个人不贪婪,所以,役使他们,是一件非常方便的事。只是我不知原先的墓道在哪,这让我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
我的精神越来越不济了。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开始被恐惧攫住,每天都觉朝不保夕。那种浑身无处不舒坦的年轻感远离了我。我开始思考,自己还能活多久。我模糊知道,自己已病入膏肓。我能够在睡梦中控制任何人,却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我要死了。痛苦日复一日啃啮着我的心,深夜尤甚。我被它捉住,无处可逃。我曾幻想,叫醒她,带着她,隐居在一个无人能及之地……如果不愿,我也可以让她过得和以前一样豪奢,不管朝代如何更替,她都能像公主一样生活。即使想要真实的地位,也未必办不到。而现在看来,我是那么愚蠢。
伟大的东皇太一啊,就让我进入墓穴,永远陪伴她吧。我会在世间留下咒语,有朝一日,让某个有缘人去唤醒她,让他来陪伴她、照顾她。虽然,这很让我痛苦,但我不会真的那么自私。也许我的病入膏肓,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注定得不到心爱的人。
墓穴里一片漆黑,他伏在她的棺木上,进入了长眠。他死了,变成了白骨。
但我并非没有力量,我的灵魂会永远保护她,直到墓穴被重见天日。他说。在进入长眠之前。
四十三
没事的时候,当然就在家看书,方子郊带的资料不多,但做研究的,本不用贪多。有时他也慨叹,人类积累的精神财富那么浩瀚,而他这个博士只需翻来覆去读那几本,实在有点浪费人生。但没有办法,你不是一个纯粹的生物,可以由着自己的爱好阅读,你只能翻来覆去读那些。你必须提出一些看法,写几十篇论文,出两本专著,也许很好,也许一般。你最终必须像所有人一样退休,加入巷口“等死队”的行列。在研究生期间,方子郊几乎没一天闲过,但后来发现,那些书大多数在头脑中毫无印象,像在空气非常澄净的地方,地上一滴滴水珠,蒸发后了无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