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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不偿命: 千年情劫万年妖 (第1/3页)
江湖中潜伏着一个宝宝,人称小白宝宝,目前唯一的工作是手拿条把盯住家门口:走过路过的童鞋们注意了!要从此山过,留下买路财,拍爪留言或给票,否则会给宝宝绑架到黑店里打杂扫地外加洗碗涮锅哦!话说这里生活好艰苦,人们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少,干得比驴多……偶尔还能享受享受超级无敌宝宝漂漂脚,踢你的小肚子,踢你的小胳膊小腿儿,叫你走过路过就这样一飘而过⊙_⊙!
(话说:宝宝在肚子里六个月多了,想起这些受苦受难的日子,觉得做女人真难。(*﹏*)~不过呢,宝宝马上要来到人世了,再多辛苦也值得了。有一句话说,人在江湖飘啊飘,江湖却不知咋搞老没有俺们滴传说……我想我要是百年以后入土为安,传说是没有的,宝宝还有一个,很好很好,至少留下了那么点儿足迹^-^……嘿,闲话不扯了,下面奉上一点好玩的东西,有可能是下本新书哦,欢迎童鞋们收看精心准备的预告片…)
卷1千年情劫万年妖
我是一个妖。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能把自己的身体扭成麻花一样,也能把别人的身体扭得比麻花还麻花。自打我出道以来,这个世界的每一个犄角旮旯无不有我的眼睛和耳朵,我的名字叫青鬼,最初的时候我是一团什么东西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因为我已经好老好老,老得足以当你奶奶的奶奶的奶奶……
我的工作就是没有目标和方向地飘来荡去,一会儿往东,一会儿往西,偶尔在黄金多宝物足的地方驻足一会儿把它们都变成我的……一来二回,我就成了财主。
虽然我是一个妖精,我没有地位,但我很有钱。有人说我是一团卑鄙无耻满世界寻找财宝不正当致富的沼气,也有人说我是一头永远无法修成人形,愚蠢无知智力低下的吃奶的猪,可无论他们怎么抵毁我在丛林众妖心目中光辉的形象,都改变不了我是一个财主这样铁一般的事实。我把所有的财宝都集中在一起,埋藏在很深很深的地底,以致于有一天忽然忘了它们被存放在了哪里?于是我只得继续满世界里飘荡,把那些没有主人的财宝都变成我的我的我的,当然偶尔也会偷听一些天上或人间的八卦,回来讲给山里那些没知识没见过世面的妖听。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生活总是那样平静富足无忧无虑,可是后来,终于有一天,被一件事情打破了山林里长久以来的宁静与和谐。
那是一个有雾的早晨。
我照例在山坡上打坐,练习着使用我的眼睛和耳朵,我用五千年长出了它们,再花费三千年才长出手和脚,虽然我很丑,但鼻子是鼻子,耳朵是耳朵,在妖界那也称得上一个人模狗样,四肢齐全,拙是拙了点,还不至于影响我们妖怪青葱岭的山容。
话说这日远远就来了一个牛鼻子老道。
他一眼相中我挂在脖子上的巨大红宝石,跟我讨要,我不给,他就恼了,大吼一声跳起来:“妖孽!受死!”好家伙!提溜着破道袍,举着一把鸡毛掸子就来打我。
我自然是不甘示弱,迎头赶上……风烟滚滚的黄土高坡,只见我俩扭成一团,他一掸子,我一拳头,你来我往,你死我活,打得头破血流,地动山摇,妖怪们纷纷出来观战。更有好事者拿出小本本来记录我俩的一招一式,录成拳谱并在封皮写上“秘笈”,转手就在妖市卖了白花花一千两哪,银子!
言归正传,当时打得那叫一个热闹!鸡毛和树叶满山乱飞,小妖小怪都被抓来当成了沙包互丢,咻咻咻的,火箭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打到后来,大家都没力气了,我终于渐渐落入下风,冷不防就被这老牛鼻子一把掐住了脖子,接着他也一屁股坐倒在地上,还捏着我牛气哄哄地说:“小样!和道爷我斗法?想当年XXX……#…#…#…X…X…”(此处介绍他的生平光辉事迹五万字)
你说我当时,那叫一个悲愤莫名狗血涂墙啊!
老牛鼻子拿走了我的财物,把我装进一个小小的瓷瓶,贴上封条,对我下了千年情劫咒,一把丢进滚滚青葱江,临了还不忘假惺惺对我说:“娃啊,虽然你是一个妖,但修练数千年实属不易,我不忍叫你形神俱灭,因此指你一条明路,只要你一心向善,这千年情劫咒破除之日便是你重生之时,你便可继续修练,得道成仙,不枉你我相识一场。”
我呀呀个呸啊!谁和他相识一场?谁要得道成仙?我就爱自在为王逍遥四海。待有一日破瓶而出,天涯海角,我发誓一定要找到这臭道士,用我锋利的牙齿咬死咬死咬死他!我发誓,以后见到了牛鼻子,见一个打一个,见一对打一双,统统都往死里打!
……夜阑人静,曾经风光统统变作浮云,我悲哀地躺在瓶子里随水漂着,望着蓝天白云,听见了身体里面砰砰乓乓,心碎了成一块一块的声音。
不久之后,听说老牛鼻子因为“斩万年青鬼”有功,被天庭破格提拔为上仙。
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沉在青葱江底:我,沼泽妖青鬼,用这万年修练之躯,千年轮回之痛,付出沉重的代价……成就了一个所谓神仙。难道……这就是所有妖灵存在的意义吗?
这个问题,我花了整整一千年的光阴去想。
躺在鹅卵石铺成的江底,被青葱江的水一遍又一遍刷洗着,意外的收获是使我皮肤变白了,而在这一千年里我的法力在不断精进,老牛鼻子把我装在小瓶子里,却不能阻止我继续修练。整整九千五百年过去,我终于幻出了真正的人形!
而这一天,我遇见了他。
傻傻的我不知道那便是情劫的开始。
我从瓶子里看他,他的周身有淡淡乳白色的光华。那是极为纯正的先天灵气,像他这样的人,哪怕是凡人,不须三五十年便可修练成仙。人这种生物似乎永远都比草木生灵幸运,我用九千五百年幻出人身,而他生来便有手有脚直立行走。他把我从瓶子里放出来,让我离开,嘱我小心,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站在青葱江畔,眉目清远,淡影如菊,对我点头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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