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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1/3页)
它们对人人说:“这就是生活在美国的样子!这就是美国人的样子!”
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许如此。但你们的法律往往是那些有权势的人认为你们应当是的宣言,实际你们并不是。
“少数精英”透过法律教诲“无知大众”
正是。
那又有什么“错”?若说最聪明、最优秀的少数愿意审视社会和全球的问题,提供解决办法,这不也是服务众人吗?
要视这些少数人的动机而定。还要看他们的透明度。一般说来,没有任何办法比让“众人”治理自己更有益于众人。
无政府主义。从来就没有用。
如果你们一直由政府告诉你们做什么,你们就永远不能成长,变为伟大。
我要反驳道:政府——我的意思是指我们为了管理我们自己而选择的法律——是一个社会之是否伟大的反映;伟大的社会通过伟大的法律。
少得很。因为在伟大的社会中,必要的法令非常少。
不过,真正没有法律的社会却是原始的社会,在那样的社会中,“强权即真理”。法律是人铲平游戏场的意图,以便保证真正对的事情,不论强者弱者,可得通行。如果没有我们互相同意的行为法规,我们怎么共存?
我不是在建议不要有行为法规和相互的同意。我建议的是,你们的法规和同意应建立在对私利的更高理解和更恢宏的定义上。
大部分法令所说的,实际乃是最有权势的人为他们的既得利益所说的。
让我们只以一个例子来说明。抽菸。
现在,你们的法令说,你们不可以种植和使用某一种叫做大麻的植物,政府告诉你们说,那对你们不好。
然则同一个政府却告诉你们说,种植和使用另一种叫做菸草的植物是对的,而这,却并不是因为它对你们有益(实则政府也说那是有害的),而是由于你们一向这样做。
头一种植物不合法,第二种植物合法,跟健康没有关系。跟经济却有关系。也就是说,跟权势。
因此,你们的法律并非反映你们社会自认为是什么或希望是什么——你们的法律反映的是:权势何在。
不公平。你选的是矛盾很明显的例子。但大部分情况并非如此。
相反。大部分都如此。
那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
法律——也就是限制——尽量少。
第一种植物之所以不合法,表面的理由是为了健康。实情则是,第一种植物并不比香菸和酒更有害于健康,而后面两者却受到法律保障。第一种为什么不被允许?因为如果让它生长,则全世界半数的棉花业者、尼龙和人造丝制造业者、木材业者都会失去生意。
大麻偏偏是你们星球上最有用、最强、最壮、最耐用的材料。你们制造不出比它更好的衣料,更结实的绳材,更容易收成的纸浆材料。你们每年砍几百万棵树做成纸浆,好让你们在报纸上读到全球的森林如何被摧折。大麻却可以供应你们百万份报,而不用砍一棵树。事实上,大麻可以以十分之一的代价取代许许多多的质材。
这才是关键。如果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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