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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第1/3页)
大多数的人仍然认为,我的确有设定“必备资格”,那是他们为了在人间和天堂有资格得到福报所必须去满足的。他们仍然觉得是有一个“审判”系统在决定,谁满足了“必备资格”,而谁又没有。
在另一方面,有些神学家则断然声明,不论他们做什么,都没有一个人能满足那资格。就算他们过的是很完美的生活,不犯错、不闯祸、没有任何过失,都没有用。教诲宣告,这是由于每个人一生下来就不完美(有些宗教称这为“原罪”),甚至在他们开始生命之前,灵魂就已沾染了污点。
这污点是无法由这人所做的任何举动抹除的,纵使是真诚悔改的行为也没有,只能借着神的恩宠。他们又说,除非这人以一种非常特定的方式来到神的面前,否则神也不会应放这恩宠。
这教诲宣称,我是个非常挑剔的神,我不会赐天堂的喜乐给一个不听从我的话的人。
据说,我对这点非常的顽固:不论人们有多好、有多慈悲、慷慨或仁厚,都不相干。他们有多后悔他们犯的过,做了多少补赎,都不相干。真的,不管他们做了古往今来对这星球上生命的福利之最大贡献,也都不相干:只要他们没经由正确的(right)道途来到我的跟前、说正确的话语、相信正确的宗教,他们就不能坐在全能上帝的右手边(righthand)。
由于要求这种正确性,这个概念就可称为“公义”。(译注:上面几句全都出自right字,这是作者在玩文字游戏。)
既然人类成员相信,这是神在他自己和整个人类种族间设定的方式,因此人类也在彼此之间设定了一模一样的方式。
照着神的模式抄(很显然的,对我适当的,对你们也该适当),人们也在他们开始之前,在彼此身上放上了一个污点。如我已经描述过的,他们对那些有着“错误的”性别、肤色或宗教的人这么做。他们也将之延伸到那些具有“错误的”国籍、邻里、政治追求、性取向,或其他任何他们选择去创造的“错误”的人的身上。在这样做时,人类是在“扮演神”。
你们说,没有错,这是神教你们像这样未审问便先判决的,因为是神将第一个不完美的污点入在你们的灵魂上的——甚至在你们还没有机会证明自己的对错之前,他已先判决了你们。
所以,这预断——即偏见——必然是没问题的,因为神可以接受,人又怎么会不可接受?
而为了什么理由,我在你们出生的瞬间就已宣布你们全都是不完美?教诲是这样说的:由于最早的人类是坏人,所以我那样做了。
所以我们看见你是如何又折回到前三个幻觉去合理化第四、第五和第六个幻觉。事情便是如此:每个幻觉制造出下一个,而每个新幻觉都在证明了之前的幻觉。
你们的文化故事说,当亚当和夏娃犯了罪,被逐出了乐园,也就失去了快乐及他们对永恒生命的所有权-——你们也随之失去了。这都是由于我审判他们,而且不止是让他们落到一个局限与挣扎的人生,并且终究还会死亡(第四个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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