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五十六章 有点眼熟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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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姜云和魔族已经彻底交恶,但是这位魔族老者对他有恩,所以姜云自然不能任由他死去。
就在姜云刚想用丹阳之力为他治疗伤势的时候,魔主的声音却突然再次响起:“你不用给他治疗,将他交给我吧!”
魔主的要求让姜云眉头微微一皱道:“你要他做什么?”
魔主道:“他是我魔族族人,我要他,自然有用!”
姜云微一犹豫道:“他对我有恩,如果你能够帮助他的话,我可以将他交给你,但是如果你要害他,或者对他有所图谋的话,那就恕我不能从命了。”
“哈哈!”魔主放声大笑道:“放心吧,我不但不会杀了他,而且还会给他一些造化。”
“如果他运气足够好,意志足够坚强的话,那么或许日后还能成为你的一个帮手!”
“更何况,他是我的族人,我杀死一个奄奄一息的族人,对我能有什么好处!”
姜云想了想,承认魔主说的没错。
以他的身份,也应该不屑于去出手对付一个垂死的族人。
姜云点点头道:“好,我将他交给你,我也不需要什么帮手,如果你救不活他,那就再将他交给我,我会想办法保住他的命!”
魔主根本不再理会姜云,从寂灭魔像之中射出一道光,直接就将那老者卷住,带入了魔像之内。
接下来,姜云将其他仍然活着的生灵,全部送入了自己的虚无界中,唯独留下了姜归和烈野二人。
对于姜归,姜云其实根本不关心他的死活。
因为对方颇为狡诈,给姜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只是,他既然原先也是属于天落界,和天落也有着关系,那么或许从他的口中能够问出一些天落的来历。
再加上,他和姜族也有渊源,所以姜云也不能见死不救。
至于烈野,姜云却是必须要救的。
虽然当初烈野曾经追杀过姜云,但烈野性格豪爽,而且又是纯粹的体修,甚至拥有三具肉身道身,所以姜云和他是不打不相识,成为了朋友。
丹阳之力涌入了姜归和烈野的体内,开始治疗他们的伤势。
其实,这些被大荒五峰吞噬了气血的修士们,伤势倒是没有什么重。
只不过是因为气血亏损的太严重,只需要慢慢静养就可恢复。
姜云现在没有时间让他们慢慢静养,只能先以丹阳之力让他们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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