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就是马三力 (第3/3页)
何商业逻辑,但却一下子就打动了齐霄云的心,她一拍桌子,叫道:“合作!”
“我们要把瑞星巴克,开遍诸夏,开遍全世界每一个角落。”
马千罡还真没有这般豪情壮志,但既然齐霄云都这么有豪气,小马儿又怎会认怂?
他当即草拟了一份合同,并且把合约发给了齐霄云,齐霄云看了一遍,忍不住笑道:“你这就把合同搞定了?你要知道,我们还没把蛤蟆居盘下来?”
小马儿神秘的一笑,左手倒右手,利用另外一个智能手环的权限,出具了一份奶茶店转让的合同,顺带把蛤蟆居的商铺,以一个极其低廉的价格,租给了“自己”。
当他把这份合同,也发给了齐霄云,齐霄云是真的对马千罡刮目相看了。
她出身诸夏顶尖富豪之家,从小见过了无数商业奇才,自己也有相当敏锐的商业头脑,甚至年纪很小,就在父亲的支持下,开了一家小公司,作为练手的商业项目。
但是她却从没有见过,马千罡这么执行能力强悍的人。
“也许他眼光未必准,商业运营能力也未必多好,但这份执行能力,当真不输给,我见过的商场上年轻才俊。”
“本来就是一时兴趣,陪他玩一玩,反正我也超喜欢那家蛤蟆居的奶茶。”
“但是看他这么有魄力,这门生意没准还真能做。”
出身商业世家,齐霄云当然知道,做生意有赚有赔,从不会只考虑赚钱怎样。
她父亲从小就教她,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赔钱的时候,能够全身而退。
两个年轻人,也没想到,自己玩玩闹闹,就开玩笑一样,达成了一个未来令人吃惊的商业合作。
马千罡在拿到了齐霄云签名的电子合同,如今诸夏已经不流行纸质合同,几乎所有合同都是电子本,并且会在国家商业部认证,也绝无作假的余地。
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如果赵星桥,尼尔海特,还有齐霄云,都穿着女仆装站在蛤蟆居门口招徕客人,不知是多么火爆的一件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