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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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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第3/3页)

地区人文荟萃,屁大点事状子能写几千字,上追尧舜,下接孔孟,好像知县不向着他判就成了人民公敌,千古罪人,搞得地方官不胜其烦。

    之前有个叫许聪的吉安知府,上书朝廷说,这个地方的老百姓不喜欢种地,就喜欢告状和互相争斗。目前,我每天要接到八九百起诉讼,告到省里的更是达三四千起。倒是逮捕了一些屡次生事的,但这些人呆在狱中居然很享受,占着不走,赶都赶不动。

    苦不堪言的许聪要求朝廷给他“便宜行事”的权力,效法一下汉朝的酷吏,整治民风。可这位许知府没“酷”多久,就让越级上访、告到京城的当地乡绅给告倒了,下狱论罪。

    可惜当年没有城管,不然许聪也不用那么费劲八百了,只需上书江西布政使,写上“与我三千城管,必能治理吉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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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民于庐陵,传道于京师

    吉安府是一块烫手的山芋,阳明赴任的庐陵县更是山芋中的山芋。

    于是,他决定先礼后兵。

    可恨之县必有可怜之处,庐陵县天天上演山寨版《一号法庭》,终于激起了江西政坛的“官愤”:告状对我省而言实属正常,但不事生产,全民告状,这也欺官太甚了吧!

    于是,大家团结一心,贯彻实施给庐陵县穿小鞋的方针政策:朝廷每年对吉安府的摊派,庐陵都得出大头,经年累计,已成为一笔沉重的负担。

    王阳明清楚以暴制暴、以黑吃黑只会激化官民矛盾,不利于树立政府正面形象,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整个一“三个不利于”,便向吉安知府和江西布政使提交了一封《庐陵县为乞蠲免以苏民困事》,摆事实讲道理,并承诺自己可以解决好庐陵县民乱告状的问题。

    两个长官本来就没指望对庐陵县的巨额摊派能收上来,主要目的还是想通过威慑迫使县民本分务农,别没事告来告去。再加上他们明白阳明也是一号人物,何不卖个面子给他?倘若真能治理得当,倒也不失为两全之策,便减免了庐陵县多余的摊派。

    县民开始觉得这个新县官还是挺够意思的,但且慢,够意思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剥夺我们最大的人生乐趣——告状。俗话说得好,犯贱是普遍真理,你我只是其中之一。县民该怎么着还怎么着,告声依旧。

    这日,阳明劳累了一天,下班回家,没走两步,就望见一大群县民哭爹喊娘,如丧考妣地簇拥着向县衙走来。

    阳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车辚辚马萧萧,整个一明朝版《兵车行》!

    阳明不敢怠慢,赶紧将县民请进了县衙。

    众人七嘴八舌,争先恐后地呈递各自的状子。

    定睛一看,都是诸如张三偷了李四家两个鸡蛋,某甲在网上注册了一堆马甲攻击某乙这类屁事。

    阳明还没表态,冀元亨已然怒了:靠,XP不发威,你当我是DOS啊!

    阳明之所以如此淡定,是因为一切皆在其掌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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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查县志,庐陵人拿告状当饭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朱元璋时期,应对这一顽症就曾出台过措施:地方官挑选民间德高望重的老人,方圆一里设一人,呼为“里老”,由他们来仲裁纠纷,并有权鞭挞顽劣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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