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2/3页)
朝规定,淮河南北的农民要缴纳人头税、农业税和科差。人头税每人二石谷,约合今天的360斤。朱五四家三个成丁,就要缴1080斤谷。税粮要由税户自己输纳进仓,按国家规定,每石税再纳鼠耗三升,份例四升,而实际征收的要远远大于这个规定。元代前期官员胡祗矞说:“鼠耗、份例之外,计石二三可纳一石谷。”如此算来,1080乘以125%,就变成了1350斤。科差主要包括丝料、包银、官吏俸钞三项,是按户缴纳。规定每户纳丝1.4斤,包银钞四两(银钞二两合银一两),官吏俸钞五钱至一两。按购买力计算,元代一两银值四石谷,则三两多银值2160斤谷。所以三丁之家,一年要负担3510斤谷的负担。我们估算朱家那时每个劳动力可生产粮食2000斤,则总产量6000斤中的一多半要交给国家。这尚是国家正式规定的税收,各地政府的层层加税还不在此列。
从战国到明清,两千多年间,中国的农民,只有在农民大起义后建立的新王朝初期,能够温饱有余。而其余大多数时期里,都处在仅能勉强维持生存的处境之下。据庞卓恒在《人的发展与历史发展》中介绍,在正常年景下,中国农民一般状况下每年产品的剩余率不会大于5%。而中世纪一个占有全份地的普通英国农奴户净余率为26%。他们一年生产的粮食约为4641公斤,除去租税、种子、口粮后约可净余粮食1224公斤。从这个数字看,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欧洲农奴比起来要低很多。
由此可见,中国官僚阶层对广大农民的剥夺,远远严酷于欧洲的庄园主。中国农民被迫在简单再生产中耗尽全部潜能,使他们无法像西欧的农奴一样,有剩余财力来发展自己的智力,拓展自己的活动空间,由此推动起一个又一个的促成封建制度解体的重大历史变迁。
第七节 中国文化的贫困基因
贫穷从来不是好事。贫穷遮蔽了人的眼睛,让他看不到食物以外的东西;贫穷枷锁了人的身体,让他像动物一样不停地被原始欲望折磨;贫穷剥夺了人的力量、尊严和权利,让他在自然、神灵和权力面前自觉软弱,卑躬屈膝。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学者刘易斯提出了“贫困文化”的概念。他总结的贫困文化的特征我国从古代直到解放前都具备。如较高的死亡率,较低的估计寿命,较低的教育水平,为生存而进行长期奋斗,典当,过着受束缚的生活,终生忙碌而无闲暇,向往权力,大男子主义,只顾眼前,不信任政府,软弱无能,对地位差异敏感而缺乏阶级觉悟等等。这种贫困文化使人们有一种强烈的宿命感、无助感和自卑感。他们目光短浅没有远见卓识,他们视野狭窄,不能在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去认识他们的困难。
我们得重新定义文明与财富的关系。财富让人有了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关心自己的内心,关心视野以外的大千世界,思索那些与胃无关的奢侈问题。财富是文明生长的土壤。
古希腊文明就是建立在滚滚而来的金币之上的。因为贫瘠的土地无法养活自己,希腊人不得不尝试外出冒险。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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