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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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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章 (第3/3页)

,他们可以直接向他举报官员们的违法行为。他大手一挥慷慨地赋予了草根阶层以监督、评议各级官僚的权力,并且许诺,皇帝会根据普通民众的意见来奖励和惩罚官员。

    洪武十八年,他在《大诰》中就这样号召百姓们:

    从省级官员到府州县级官员,如果在国家规定之外,巧立名目,搜刮百姓财钱的,准许境内德高望重的老人,串联附近的乡亲,联名到京城来上告,有凭有据,惩办罪犯,更换好官,抚育人民。同时,从省级到县级的官员,如果清廉能干,政绩卓著者,准许境内百姓来京汇报,我给他们奖励。

    因为对监察官员们的不信任,在另一章中,他说,如果好官被诬陷,百姓们有权直接向皇帝申辩。(《大诰·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今后各级政府,若有廉能官吏,切切为民造福者,所在人民必深知其详。如果这些廉能官吏被坏人捏词排陷,一时不能明其公心,远在数千里,情不能上达,我允许本处城市乡村有德老人们赴京面奏,以凭保全。

    洪武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进了一步,他令人吃惊地宣称,在他的帝国之内,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吏员!

    如果以后有吏员们打官司时枉断曲直,被冤枉的人可以纠集四邻,直接到刑房里,把这个吏员拿住,送到京城来!如果有强买百姓东西不给钱的,收税时有的家多收有的家少收不公平的,捉拿逃军时受贿放纵犯罪却捉拿了同名百姓的等等犯罪情况出现,都许百姓们直接把这些吏员们拿获!

    又规定:如果害民官吏逃回老家,邻居和亲戚们知道了,立刻就要把他拿获。(《大诰·积年民害逃回第五十五》)他在另一章中发布了这样的通知“十二布政司及府、州、县:朕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乡扰民,其禁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

    从“把民众捆绑在土地上”这一极端轻易地跳到了“放手让民众造反”的另一个极端后,朱元璋想起了他的“通行证”制度。他知道这一制度一定会被官员们用做阻拦百姓上访的借口。于是他又宣布:

    凡是进京反映问题的人,不论有没有通行证,一律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挡,治以死罪。另一章中又规定:百姓们捉拿吏员,当官的如果敢阻挡,那么“全家族诛”。

    赋予卑贱的农民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纠拿官吏的权力,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一号召再一次证明这个通过农民起义登上皇位的皇帝对农民理想的某种忠诚。

    朱元璋身上一直有着某种“民粹主义”味道,在对官僚阶级表现出极度痛恨的同时,他却一直对自己从中生长出来的社会底层人民充满亲近感。他对他们的面孔从来都是温和的、亲切的。乡村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那种淳朴、真诚的关系一直记忆在他的心中,他相信,乡村生活中人的良心还没有被贪婪和物欲所污染。

    因为对官僚体系的不信任,皇帝想起了他的乡村生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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