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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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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章 (第3/3页)

侯曹震、鹤庆侯张翼、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东川侯胡海、舳舻侯朱寿、宣宁侯曹泰(军将曹良臣之子)、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玙(军将濮英之子)、东平侯韩勋(韩敬之子)、全宁侯孙恪(统军元帅孙兴祖之子)、沈阳侯察罕(海西侯纳哈出之子);二伯是徽先伯桑敬(秦淮冀元帅桑世杰之子)、东莞伯何荣。过了一年,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也追坐蓝党赐死。又过一年,宋国公冯胜也以蓝党罪名被杀。

    其他被杀的重要人物还有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都督黄辂、汤泉、马俊、王诚、聂纬、王铭、许亮、谢熊、汪信、萧用、杨春、张政、祝哲、陶文、茆鼎等十余人。

    经过这次大屠杀,整个勋臣队伍,只剩了耿炳文及郭英二人。“及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耿)炳文及武定侯郭英。”活跃于政治舞台的淮西勋贵势力被完全铲除了。朱元璋的心到此才彻底放了下来。

    蓝玉案的处理是非常残酷的。蓝玉被剥皮而死,并将其皮传示天下各省。

    蓝玉之皮,到明朝末年还存放在四川:“初献贼入蜀王府,见端礼门楼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裴,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讯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玉,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以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之。’”这一案的其他官员,大多数也都是受凌迟之刑而死的。

    这反映出越到晚年,朱元璋的生活中就越缺乏乐趣。只有杀人时,他的心里会舒服些。每杀一个人,他的心就放宽一些:毕竟人死不会复生,少一个人,就少了一份威胁。他痴迷于使他人遭受不幸而获得满足,这是反社会型人格的重要特征。

    第十三节 蓝玉冤案

    蓝玉案当然也是彻头彻尾的冤案。

    首先,朱元璋事后所辑的《逆臣录》,也就是蓝玉案的供词集中,并没有蓝玉本人的口供,这表明蓝玉根本没招供。没有主犯的口供,这份供词的真实性就颇值得怀疑。

    其次,《逆臣录》中其他人的供词反映出来的这桩谋反大案,策划过程如同儿戏。蓝玉造反明目张胆,毫不避人。洪武二十五年底,朱元璋派谢熊前往成都召蓝玉回京。据谢熊供词,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凉国公宅第,蓝玉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劝这位皇帝的钦使造反:“我知道,必是我亲家靖宁侯胡党事内有我名字,差你来提取。实不瞒你,我如今回家看动静,若是果有这话说,好歹下手做一场。你回去休要泄机,若事成时,大家得安享富贵。”

    接着,在回京路上,二十五年年底在四川,二十六年正月初一二在武昌,初三在九江,初七在安庆,蓝玉一路到处活动,见人就劝人造反,毫不避嫌,这已经令人咋舌,而回到首都后的“策划”活动,更令人瞠目。

    蓝玉二十六年正月初十抵达南京,二月八日被捕。据《逆臣录》所载口供,在近一个月当中,上自侯爷、督爷、指挥,下至千百户、总旗小旗,乃至奴仆家丁、贩夫走卒、流氓无赖,有几千人曾穿梭来往于凉国公府,畅言谋反,可谓车水马龙、门庭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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