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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1/3页)
叔叔郑鸿逵也屡屡摸着郑成功的头说:“此吾家千里驹也。”
史载,读书期间的郑成功文武兼备。“制艺之外,则舞剑驰射,楚辞章句,特余事耳。”这个军阀的世子长成了一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黄宗羲称他“丰采掩映,奕奕曜人”。
二十二岁入南京国子监,文坛领袖钱谦益一见而喜,称他的文章:
“声调清越,不染俗气。少年得此,诚天才也。”“伟其器,因给别字‘大木’。”
优越的家境、天赋的杰出才华和一帆风顺的成长经历,培养了郑成功强烈的自信心、优越感和贵族气。在接受中国传统教育的过程中,他“性喜春秋,兼爱孙吴”,偏爱读春秋故事,欣赏春秋人物那种豪迈坦荡、敢作敢为、一诺千金、轻生重义的英雄气质,崇拜孙子、吴起这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凭借超人胆智改变帝国前途命运的英雄人物。“少年心事当擎云。”
母亲的刚烈性格遗传和传统儒家教育的理想人格设计,使青年郑成功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期待。虽然文笔潇洒,书法出众,他却从来不以一个书生自期。面对明末以来纷乱的世态,郑成功有一种将在这个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的直觉。
南明隆武元年(公元1645年),郑芝龙把二十一岁的郑成功引见给隆武帝。隆武帝见他风度翩然,一表人才,对答如流,英气四射,大喜。“抚森背曰:‘恨朕无女妻卿。’遂赐姓,兼赐名‘成功’”,“以驸马体统行事”。
清军南下,母亲为清军所逼,剖腹自杀,郑成功闻讯,痛不欲生,匆匆赶回安平,料理了母亲后事,用黄金铸造了一尊田川氏坐像,朝夕礼拜。
同日,“携所着衣巾,焚于南安文庙,仰天欷嘘,曰:‘昔为孺子,今为孤臣。谨谢儒服,唯先师昭鉴!’再拜而去。与所善陈辉、洪旭等九十余人,收兵南澳,得数千人”。
从此,郑成功“以只身而奉故朔,海岛群雄,拱手听其约束;五省移徙,避其锋锐。且当败军喘息,又能镇定强战。继而,开辟海外乾坤”。他一生“处无可如何之境,得未曾有之局,以其螳臂之势,纵横大敌,逐红夷于海上,辟地千里,为有明硕果之仅存”。终其一生,郑成功“明知不可而为之”,在令人沮丧的明末历史留下了英雄主义的一章。
第九节 有弹性的刚烈
郑军令人惊恐的战斗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海盗遗风,二是郑成功的个人风格。
在严密的专制统治之下,敢于蹈险出海之人,都是一些血液沸点较低的热血男儿。而逃亡海上天不收地不管的自由,又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野性和血性。这些海盗们,专靠勇气作为吃饭的资本。在郑芝龙降清之初,他们一时群龙无首。郑成功一树义旗,他们又呼啸而至,聚集在少帅旗帜之下。
郑成功天性英迈果决,嫉恶如仇。他知道,收服这些散漫惯了的海盗,非严明的纪律不可。因此,郑成功军令如山,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南明永历二年(公元1648年)十月,清军袭击厦门。当时负责厦门守备的三叔郑芝鹏在慌乱中,“席卷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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