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2/3页)
们如同对待一个前来视察的大人物。一路绿灯,很快全部办妥。
在“作家”如此贬值的时代,此地对文字还保持着如此淳朴的尊重,那么可以想象二十年前这种尊重会是何等盛大!
古城里的人认为读书肯定是一件好事。并没有人教导自己热爱阅读,但是书籍几乎是小时候除游戏之外唯一的娱乐。初中时,我在朝阳市图书馆和市政府图书室各办了一个借书证。别无选择,借回家的都是“名著”,当然,是那些勉强能看懂的名著。什么《大卫·科波菲尔》、《鲁滨逊漂流记》、《基督山伯爵》、《名利场》……记得有一年夏天去北戴河旅游,我坐在大客车的第一排,手里捧了一本厚厚的《愤怒的葡萄》,因为看不懂而愤怒了一路。
一个初中生看《愤怒的葡萄》,这就是我成长年代的文化景观。一方面我们没太多书可读,另一方面,撞到手里的书大致都有着坚硬的品质,把每个读者都练成了钻头。浅阅读、轻阅读、软阅读这些词汇,当时尚未出现。
更多的文学熏陶发生在上大学的九十年代初,大学图书馆里的书毕竟更多。王安忆、韩少功、莫言、韩东、王朔,一本接一本。高中时没读下去的《战争与和平》重新再读,从此迷上了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经历了这些之后你没法不成为一个文学青年。
第三节
但是工作以前我并没有认真想过当一个作家。在大学里,我业余时间大量投入书法和篆刻之中,加入了大学的书法协会。除了“作家”这两个字在我心目中过于崇高之外,还因为我莫名其妙地认为当作家是起码要人到而立有了阅历后才能尝试的事(形成这个印象也许是因为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作家大多是有了一把年纪的知青出身)。
开始写作发生在上班一年之后。写作的动因相当简单:无聊。大学毕业之后,本来是想好好工作,先“混”上(用我爸的话来说,是“熬”成)副处级,能用公款请客吃饭,在小城市里有地位有面子,这是一个北方小城长大的人的普遍理想。但是一九九四年大学毕业进入葫芦岛市建设银行工作之后,我发现“混”和“熬”对我来说是相当困难的事:一个星期的工作,基本上一两天就能处理完。其他的大部分时间,主要都用来打扑克。那个时候,国有银行还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革,工作氛围和政府机关差不多。我记得有相当一段时间,每天上班之后不久,我们科里几个人就把门上的玻璃亮子用报纸一糊,在里面拱猪、炸金花,一打就是一整天。
这样的生活虽然自在,但时间长了,未免觉得空虚无聊。还有什么更好的打发时间的方式呢?在单位没法写毛笔字或者画画。那么,写点东西吧。
我想起我似乎还真有一点“文学天才”: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曾经被老师当作范文。托尔斯泰说过,成为作家最重要的是要有强烈的虚荣心。
很幸运,这个品质,我也具备。
写什么呢?什么都行,只要不平庸。要知道,我从小就爱把自己弄得与众不同。从初中就开始读每一本能弄到手的《新华文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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