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第3/3页)
客人到以前,先打个电话给他——警官先生,我想您可能也晓得吧。我等下弄不好,可能还要开着车子先在附近绕一绕,才能到他家去呢。说不一定等下还有得绕呢。”
警察一听他提起亚历山大的名字,马上态度明显的就一变。
这条路上,常可以看到一些大轿宅,用军方的官兵车开道的事情,通常都是到那名德高望重的老政治评论家隐居之所去的。
虽然他前面停的这辆车子,没有任何其他车辆开道,不过单听他讲的话,就晓得不是普通人物,哈洛克看出对方眼睛里露出了尊敬的神色—一这个人显然是他的老朋友,以前常来他家度周末的……”
“有的,先生。当然有。五条巷子之后的那间餐厅里,就有个公用电话。”
“是叫‘灯屋餐厅’的那家吗?”哈洛克装出突然想起的样子。
“对啊。”
“我不想去那家打。可能客人会很多。这条街上,有没有电话亭呢?”
“在阿卡西雅有一个。”
“那太好了。如果您能告诉我怎么走的话,雷蒙和我都会非常感谢您的。”
“我可以带您去,先生。”
“真是感谢。”
哈洛克转身准备走回车子,才走了两步,突然又一停,转身走回警车。“真不太好意思,你一定会觉得我很笨,以前我常开车去的,几年没回来,我想大概我还找得到他家的位置。我记得……是从韦勃斯特街左转,驶上‘山麓街’,然后再一直开下去两三哩,就可以到了,对不对?”
“要开下去差不多六哩才到呢,先生。”
“喔,谢谢。”
“等您打完电话,我可以带您去那儿,先生。”
“您实在太客气了,这——怎么敢当——”
“没关系的。我们应该的。”
“哎呀,那只好……再谢谢您了。真是感激不尽。”
打给雷蒙·亚历山大的电话,果然不出哈洛克所预料。
太好了,无论如何,哈洛克都应该到他那里去喝一杯。
哈洛克说,他很高兴雷蒙现在有空,他这次来,不单是想叙叙旧,而且还带来了一件他在伦敦听到,可能是亚历山大也很想知道的事情。吃过雷蒙那么多次的饭,总该还有一点人情才过意去得。
等他打完电话走回车子的时候,又特意跑到警车的车窗前面,假惺惺了一番。“亚历山大先生要我打听一下您的大名。他对您非常感激。”
“算不了什么的,先久我叫路易斯。路易斯巡官,警局里只有我一个人叫这个名字。”
路易斯。他心想,哈利·路易斯,政治学教授。他现在还不能去想哈利的事,不过眼看着也快了。路易斯一定以为他哈洛克跑到山里去当野人了。他是曾跑到山里去过,进去了,又出来了,是去揭发那群大骗子的。
“您怎么了,先生?”
“没……没什么。我一听到您的名字,马上才想起该打个电话,给我一位也跟您大名一样的老朋友。谢谢您的提醒,我跟着您去吧。”
哈洛克坐回租来的车子,手握方向盘时,低头瞟了一眼珍娜。“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