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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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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第2/3页)

?不会,因为如果要袭击赵熙月就不应该诱出葛森。葛森作为警督,无论是体能还是作战素质,又或者是袭击葛森所产生的恶劣影响,都不如直接悄悄地杀死乘坐简陋普通的巡逻车到现场的法医要简单得多。何必多此一举?所以葛森明白,“我”

      要害的还是葛森。第三,要达到上述的一切目的,就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可能他就是警察局的人,也可能从其他途径获取消息。当时无论如何需要里应外合。

      葛森拿出烟斗,塞满南美的烟叶,用打火机点燃,送到嘴边深吸一口,重重地叹了口气:“警察署有内奸!大大的内奸!”在商讨内奸之前,有一个更严肃的事情。这个人好不容易得到了情报,不管是那个内奸自己动手,还是其他人动手,冒着危险,最后为什么跑了,是觉得暴露了,还是觉得出了什么意外状况,难道是二流的杀手,发现自己子弹不够了?想来想去,葛森抬起头又吸了一口烟,突然听到大叫一声,声音非常尖利,一听就是女人发出来的。葛森抬起头眯着眼睛循声而望,想看看怎么回事儿,虽然只离着十几米,却只能看到茫茫迷雾。葛森若有所思,微微一笑……

      他走进漫漫迷雾,他突然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他放下烟斗,用沙哑的声音说:“给我车,我要车!”

      葛森驾驶着一辆巡逻车,失去了以往的风度和从容,一路狂奔。葛森不太会使用手动挡的汽车,一贯开自动挡的他,手忙脚乱地踩着离合器。他深吸了一口烟斗,直到汽车从跌跌撞撞到恢复正常了以后,才舒了一口气……

      葛森在驾车的时候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个凶手为什么要杀自己,如果是单纯的寻仇还好说!仔细想想,葛森做了这么多年警察,要说没有仇家是不可能的。干了这么多年的警探,被葛森查过的,经他手的或大或小的犯人,一个小一点的监狱都未必装得下。有一个两个出来寻仇是常有的事儿。如果事情这么单纯还好说,但是,这个人在警局里有内应,而且这个内应可能就是一名枪手。M16步枪是汉都警察总署的标准配备之一。这个人搞不好就是自己人,可能就在葛森的身边。葛森想到这里不寒而栗,他深吸一口烟斗,尽力使自己平复了一下心情。他仔细想想,谁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要说警察署有卧底,这个面太大了!江南总署、江北总署两个署,警务部、行动部、法医部、法证部、巡警部、行政部、财务部、总务部八个大部,光是警务部的重案组就有A、B、c、D、E、F、G、H八个组。这个庞大的纪律部队有这样的作战素质,有这样的思考能力的人太多了。

      这样计算,嫌疑人估计就有一两千人。从一两千人中间找到一个卧底,这简直是比登天还难。

      葛森有一个习惯,这个习惯是老师张萍教给他的。张萍是一位非常有能力的心理学家。她曾经告诉葛森,不要被表象蒙蔽。直觉往往是对的,因为部分事情是表面现象可以判断的,但是这种思维方式一旦成为惯性思维,我们就可能忽略很多重要的细节,忽略那些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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