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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 问策(上) (第1/3页)
现在叙州变得越来越重要,盐商开始在那里进行开发,而且还停泊了大量的明军船只,成都遥控叙州越来越困难。随着叙州的人口不断增多,粮食和各种物资如果通通从成都转运也会导致成本过高,因此成都方面一致认为应该向叙州移民。叙州将执行和成都相同的政策,例如同秀才、低税和货物专卖制度等,这些都毫无疑问,有疑问的是该派谁去负责。
邓名手下的人才奇缺,而且他也不打算让军官兼任地方上的行政长官,这样一来似乎就只有袁象比较适合。由于袁象的救命之恩,刘晋戈对他一直很客气,成都的提刑司也因此有了一定威信,它的判决成都知府衙门始终没有顶撞过。要是把袁象派去叙州,邓名担心刘晋戈又会与提刑司打起来。
不过邓名考虑再三,最后还是决定让袁象去叙州,这基于两点考虑:第一就是不能永远指望提刑司依靠人情维持,知府衙门需要学会尊重司法部门而不是尊重司法部门的领导人,现在提刑司的权威已经建立,知府衙门也习惯了不插手司法;第二,叙州的开发肯定要仰仗成都的支援,而且还会分去成都的税源、人口和收入,要是派别人去,邓名担心刘晋戈会对叙州的事情不上心。
不出邓名所料,宣布了袁象的任命后,刘晋戈是最积极赞同的人,极力称赞邓名英明,并发自内心地为袁象能够掌握一府的行政实权而高兴;刘晋戈还向邓名和袁象保证,他一定会竭尽全力支持叙州的开发工作,绝不会有地域门户之见。
袁象走人后,成都提刑司的位置就空出来了,邓名不假思索地把这个位置给了贺道宁。后者初来乍到,让他负责别的工作不要说邓名不放心,其他人或许也会有所不满——即使提拔官二代是这个时代自然而然的事情。提刑司的事务比较少,贺道宁可以先在这个职务上锻炼一下,而且虽然贺道宁胆子不算很大,但好歹是贺珍培养的继承人。据说贺道宁的拳脚功夫不错,邓名私下里琢磨着和刘晋戈能有一战之力,起码刘晋戈需要慎重地考虑决斗的后果。至于贺道宁本人对这个安排也很满意,他刚到成都就获得了掌管司法的权利,不但可以在这个岗位上熟悉邓提督的法规,而且通过袁象的例子看来,这还是一个通向高级政务官的跳板。贺道宁暗下决心要好好干,保证提督的意志能够实现,以便为自己将来的前途铺路。
袁象在交接的时候给贺道宁仔细地介绍一遍,邓名也告诉贺道宁提刑司的任务就是保证同秀才有处伸冤,保证司法公正才是贺道宁最重要的任务,邓名并不希望提刑司成为知府衙门的附属部门。而叙州的工作邓名就没有什么可指导的了,他呆在四川的时间还不如离开四川的时间多,一切都只能靠袁象去斟酌。
为了保证叙州的安全,邓名命令任堂带着一个步兵营和一个骑兵连(六百步兵和一百骑兵)的常备军移驻叙州。任堂一贯以诸葛自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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