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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 融洽(上) (第1/3页)
邓名对开办银行非常重视,但他完全没有现代金融的知识,只是知道开办银行这件事情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无论是发行纸币还是贷款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所以邓名对银行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不久前还直接下令给熊兰的银行,规定他们必须定期派人到接受四川银行(央行)的商业银行去查账,每一笔贷款都必须有抵押物,而且放贷的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的七成——至于给军人的那些优惠贷款,也同样需要抵押物,不过这个抵押就是官府的担保。
因此,熊兰自走马上任以来始终感到自己被束缚着手脚,权利不大但是责任很大,无论是印刷纸币、物价起落还是发放贷款给商业银行并监督他们的工作,熊兰一直都是第一责任人,邓名当初那句“曹操的粮官”也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听到邓名说可能让他去当一个地方的知府,熊兰喜不自禁地连忙道谢。出任行长以来,熊兰也算是川西集团的中央高官了,人脉积蓄了不少,对理财也有了不少经验。如果能够外放去做一任知府,熊兰觉得自己的资历就更完美了。成都、叙州的知府目前都由夔东军头的子侄担任,熊兰没有像他们那样可以夸耀的出身,如果能拿到一个知府,就表明他正式进入了邓名的原始集团,起码说明他在邓名心目里的地位和当初的东川卫队成员也差不太多了。再说现在川西的知府权利很大——从表面上看,邓名把税收、司法权力都从知府衙门剥离出去了,似乎导致知府衙门的权利萎缩,但实际上则不然。与那些权不下乡的传统官府相比,现在川西的知府衙门直接管到每一个亭,传统土豪、缙绅的权利空间尽数被川西的官府并吞,现在刘晋戈、袁象能够直接动员的财力、物力都是传统官员难以想象的。
正在邓名和熊兰闲聊的时候,蒙正发和朱之瑜也来到了城楼上,邓名一面继续观望着城内的动静,一面和两位士人谈话。琢磨了一下,邓名又让卫士去把成都的大部分官员也都请上来。刚才他在城楼上讲话,官员们就在春熙路上等待,因为邓名没有传令,他们也没有擅自上来。
站在城楼上,城内沸腾的人群、欢乐的景象尽收眼底,蒙正发和朱之瑜也算是走南闯北的人了,但在他们以往的见闻、看过的书籍中,实在想不起有类似的先例来。
可能也就是小说《水浒》里梁山泊的山大王们干得出类似的事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过在蒙正发、朱之瑜的心里那不过是一群山贼,虽然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现在窃据北京皇城的建州强盗集团,也知道要标榜自己的“天命所归”,竖起“替崇祯报仇”的牌子来;哪怕是更早先的东北巨寇努尔哈赤,抢劫辽东以前都会喊出“七大恨”,表示他是去讨还公道的。各地的土寇绑票勒索,拿到赎金以后倒是会分赃,得手后往往聚集在一起大吃一顿。
因此,看着满面春风的邓名,朱之瑜感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实在无法把传说中名震天下的青年统帅同乡下的土寇联系起来。行礼过后,朱之瑜仍是犹豫不决,他有心劝诫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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