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3/3页)
默忍受世界上任何折磨的品性了。
你这个懦夫!你为什么不说出来,你是害怕跟我结婚喽!
你是宁愿同那个愚蠢的小傻瓜过日子,她开口闭口'是的'、'是的',还会养出一群像她那样百依百顺的小崽子来呢!为什么——“你不能把媚兰说成这样!
“什么'你不能',去你的吧!你算老几,要来教训我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你是个胆小鬼,你混蛋。你让我相信你准备娶我——”你要公道些,他用恳求的口气说。我何尝-—她可不要什么公道,尽管知道他的话是一点不错的。他从来没有跨越过跟她的友谊关系的界限,可是她想到这一点,怒火就更旺了,因为这有伤她的自尊心和女性的虚荣。她一直在追求他,可他一点也不动心。他宁愿要媚兰这样脸色苍白小的傻瓜也不要她。啊,她要是遵照母亲和嬷嬷的教训,连一丝喜欢的意思也从不向他透露,那会好得多呢——比面对这种羞死人的场面更不知要好到哪里去了!
两只手紧紧握拳,她一跃而起,同时他也起身俯视着她,脸上充满着无言的痛苦,就像一个人在被迫面对现实而现实又十分惨痛似的。
我要恨你一辈子,你这混蛋——你这下流——下流—-她要用一个最恶毒的字眼,可是怎么也想不出来。
思嘉——请你——他向她伸出手来,可这时她使出全身力气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那噼啪的响声在这静静的房间里就像抽了一鞭子似的。紧接着她的怒气突然消失,心中只剩下一阵凄凉。
她那红红的手掌印明显地留在他白皙的而疲倦的脸上。
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拿起她那只柔软的手放到自己的唇边吻了吻。接着,他没等她说出话来便走了出去,随手把门轻轻关上。
她很突然地又在椅子上坐下,因为怒气一过,两个膝头便酸软无力了。他走了,可是他那张被抽打的脸孔的印象将终生留在她的记忆中。
她的见他徐缓而低沉的脚步声在大厅尽头渐渐消失,这才觉得她这番举动的严重后果已全部由她来承担了。她已永远失去了他。从此还会恨她,每次看见她都会记起她曾在根本没得到他鼓励的情况下就要将自己的委身于他了。
我像霍妮·威尔克斯一样下贱了,她突然这样想,并记起每个人,首先是她自己,曾怎样轻蔑地嘲笑霍妮的卤莽行为。她仿佛看见霍妮吊在男人膀子上那种讨厌的扭捏作态,听见她那愚蠢的嗤笑声,这越发刺痛了她,于是又大为生气,生自己的气,生艾希礼的气,生人世间的气。因为她恨自己,恨这一切,这是出于一种因为自己16岁的爱情遭到挫折和屈辱而产生的怨愤。她的爱中只混进了一点点真正的柔情,大部分是虚荣心混杂着对自己魅力的迷信。现在她失败了,而比失败感更沉重的是她的恐惧,惧怕自己已沦为公众的笑柄。她已经像霍妮那样惹人注目了吗?会不会人人都耻笑她?想到这里她就浑身战栗起来。
她的手落在身旁一张小桌上,手指无意中触摸到一只小巧的玫瑰瓷碗,碗上那两个有翼的瓷天使在嘻着嘴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