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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九章 进取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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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五十九章 进取之时 (第2/3页)

?最想做的是什么?

    苏油记忆之中,明年会一件历史大事发生——元丰改制。

    真实历史上的元丰改制,并没有彻底解决宋朝的痼疾,最后成了赵顼巩固了自己的权力的工具。

    虽然让大宋的政治力量朝皇权那边发生了重大偏移,但是对国家的帮助,并不明显。

    大宋的皇权,在中国历朝历代可谓是最弱的,赵顼索取更大的权力,其实无可厚非。

    苏油只需要在认可这一点的前提下,将改制变得更加精细,务实,就能对国家有益,那就能满足最大多数政治势力的需要。

    打着皇帝意志的旗号,打着恢复古制的旗号,打着重拾汉唐大朝廷大格局的旗号,往这里边掺入自己的东西,可以将这场官制改革,变得既滋味丰足,又强身健体。

    这就是药膳的功效,高明的厨子才搞得出来的东西。

    大宋的政治制度架构,其实已经非常合理了,问题在于效率,执行,还有就是责权。

    从哪里下手最好?自己所处的地方,就是个最好的靶子。

    台谏,天子耳目。

    御史纠省百官,谏议扶正天子。

    在唐代各司其责,到宋朝渐渐合而为一。

    但是从什么时候起,耳朵里边生出了利爪,眼睛里边长出了獠牙?

    这明显是一个缺乏制衡监督的部门,那朝中可不可以存在这种缺乏制衡的部门呢?

    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这样的部门,就只能充当眼睛,鼻子,耳朵,喉舌,想要毫无制衡的独立存在,就必须放弃其爪牙之权。

    也就是说,御史台应当只是检察机关,只对大案和公职人员具备侦查,监督,审诉之权,对法司的判决具备抗诉之权,类似后来的最高检。

    而立案,审讯,判刑,则必须交给真正的爪牙部门,大理寺,类似后来的最高法。

    而实际采证,侦查,抓捕,则需要各地衙门配合,类似后来的公安。

    庶几在司法体系内部,三权分立,各守其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宋代的制度其实已经非常先进,仅就司法机关而言,一方面继承了唐朝的体制,一方面也有了自己的变化。

    首先是逐级升级,其次是监督制衡。

    在中央,大理寺和刑部相互制约,然后还有个审刑院来监督。

    而地方上,由于司法行政合一,故而事权都归知县知州转运使。

    但是为了让官员们重视法制,宋法还特意规定,地方官员必须亲自审理案件,否则处以徒二年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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