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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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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2 章 (第1/3页)

    (前两章已替换成Chace番外)

    #

    15岁那年,言溯在MIT攻读他的第二个博士学位。他的同龄人都在上高中,对他来说,“同龄人”这个词等同于幼稚、愚蠢、不理性。

    而对他的同龄人和“高龄”同班同学来说,他等于一个词——怪胎。

    他并非那种戴着眼镜穿着随意有些邋遢不拘小节,在图书馆和食堂间两点一线的学霸,相反,他是个衣着装扮极其得体讲究,言行举止相当有中世纪风范的学神。大家私下都叫他“刚出土的小绅士”。

    学神从来不去图书馆,因为他13岁在伯克利上大学的时候,一个暑假看完了MIT图书馆的所有书。

    那个暑假,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9点,成群结队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慕名而来,远远地围观:穿着小西装,背脊挺直的小男孩抱着书一页一页地翻,几分钟换一本,一小时看完一个书架。

    读博士后,反而没有那么多书给他看了。

    好在14岁时,他因解开了国会大厦的恐怖袭击暗语而一举成名,从此声名鹊起。所以,在MIT读书时,他早已不会泡在图书馆里,而是开始对付世界各地的奇怪密码。

    所以,大部分时候同学们在校园里看见他,他都是双手插兜,拧眉思索着一阵风飘过,大家于是又称呼他“风一样的走神”,没人知道他其实是在思考。

    认识Chace的那天,言溯坐着。

    这个“认识”有别的意思,他们是博士班的同学,但一直没有交流。

    这天,言溯坐在石桌旁,左手在白纸上画密码,右手在下国际象棋,一人分饰对手两角,自己跟自己下。

    一边解密如火如荼,另一边自己和自己下棋对决得难解难分。

    他写着密码,这边走了一步棋,瞟一眼,对面也该走了,刚要把马往前挪一步,有人握住马的棋子,往前推了一步,像是完全懂他的思维。

    他抬头,盯着对面的年轻人,不满而倨傲:“你动了我的棋子。”

    “嗯,”Chace似乎没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该你了。”

    言溯挑眉,更加不乐意,但想了想,还是走了下一步。转眼又看自己的密码,可对方很快走棋,相当快。

    言溯的目光缓缓挪过来,抬眸看向Chace。

    后者耸耸肩,瞟一眼言溯左手的密码:“跟我下棋,那个要放一下了。”

    言溯不语,很快走下一步,Chace也是......

    于是,路过的人看到博士班最小的两位少年坐在树下,一言不发,各自飞快地挪着棋子,你来我往跟比剑一般。

    路人奇怪地摇头,这哪里是下棋呀?有人思维这么飞快?

    下到最后,变成了一局死棋,不分上下。

    看着那盘死棋,言溯说了第一句话:“interesting!”此话等同于中文的:呵呵。

    “我记得,你叫AlexLaChance?”

    Chace点头:“是。”

    言溯也点头:“你的名字里有语法错误,你爸爸知道吗?”

    Chace努嘴:“生下来就是这样,没法选择,不是吗?”

    言溯挑眉,又说:“interesting!”

    呵呵......

    #

    言溯18岁那年,在普林斯顿攻读他的第七个博士。这一次,Chace没有与他同行。但两人经常相约下棋,从国际象棋到中国象棋,到国际跳棋,军棋,围棋,甚至到桥牌,扑克......

    有次,两人坐在咖啡厅,边各自一手干自己的事,边另一手打桥牌。

    甄礼买咖啡经过,看见言溯,诧异他居然肯同人对弈了,走过来。

    两个年轻人各自看着自己的书,同时玩转4堆牌,一人分饰两角。

    甄礼:“两个人打?”

    没人理她。

    甄礼无语地望了一下天,低头:“Hi,.”

    言溯头也不抬:“Hi,L.J.”

    Chace飞快抬头看她一眼又低下,学着言溯打招呼:“Hi,L.J.”

    很英俊的男生。

    甄礼微微扬起细细的眉梢,我认识你吗?

    不过,她觉得,他们会见很多次面。

    ~~~~~~

    以上。

    因为实在不够字数填了,最后这章等下篇番外出来再替换补上。

    这次修文改了一些BUG,加了一点推理方面的细节,调整了一下顺序,最主要是删减了很多多余的描写。

    前前后后看了3遍,减了4万多字,差不多刚好把之前放在作者有话要说的部分挪进正文。

    除了加强逻辑和理顺剧情外,情节有些细微调整,但可能没什么十分巨大的颠覆或变化,主要是很多奇怪或是不符合男女主性格的描写改掉了。

    就是这样。

    原本以为这个月可以把文章修完,番外写完,存了稿,然后新年开新文。

    但是......到现在这一刻,连哥哥的番外都没完......

    如果我写了,我会第一时间贴出来的。

    ~~~~~~~

    大病前一两年的记忆很不清晰。他记得夏末秋初,他去了大火焚烧的地狱;醒来时,第二年的春天已近尾声,他躺在植物人疗养院里。

    漫漫冬夜,他始终沉睡,梦里总有一个女孩,脸颊泪湿,贴在他掌心:“阿溯,如果你死了,我会害怕活下去。”

    “阿溯,我妈妈说,人生就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我从来没想要任何东西,我只想要你。我就是想要你,怎么办?”

    她乌黑长长的睫毛上全是泪水,歪头在他手心,他看不见她的脸。

    醒来也没见到那个女孩,关于她的一切像场梦,模糊而隐约,无论他怎么努力,总是记不起来。

    他问身边的人,没有人认识。

    他花了好几个月,终于记起他曾常常唤一个字:“Ai”。

    他平淡的心境渐渐被一种叫“不安”的情绪替代。

    一边每日做着枯燥而痛苦的复健治疗,一边想办法寻找每一个认识的人,奶奶妈妈伊娃Rheid……

    “我是不是认识一个叫Ai的女孩?她是我的真爱。”

    可每个人都很疑惑,回答:“Ai?你身边从来没有这个人啊。”

    他被拦回去,又苦苦想了很久,带着细枝末节来问:“我是不是带她参加过斯宾塞的婚礼?”

    斯宾塞和安妮摇头:“不对,你是一个人来的。不信,我把宾客名单给你,你一个个去问。”

    他真的一个个敲门去问,可谁都不知道Ai是谁。

    驾照卡电话卡也都查不到人。

    言溯想得很辛苦。

    频繁的脑震荡和重伤毁掉了他部分的记忆。他记不得他们相处的事,记不得她的声音,记不得她的相貌,甚至记不得她的名字。

    唯有一种缠绵却坚定的情感:这个模糊的女孩是他的真爱。

    直到有一天,他在隔壁房间的床头发现一行陌生而秀气的小字“souviens-toiquejet\’attends”你要记住我在等你。

    言溯不知道也记不得那是银行抢劫案后,甄爱在他家疗养时,渐渐发现了自己对他的感情,无处可说,才忍不住用没有墨水的钢笔划在床头。

    而甄爱更不会知道,为了她这么一句话,他从此踏上漂泊的旅程,走遍世界,去找寻他心尖的爱。

    记忆模糊了,他却始终坚定。

    世界欺骗了他,于是,他再没对身边任何人提过那个名字,只是有一天,沉默地拖着箱子离开了,不与任何人告别。

    他其实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因为他的生活里,关于她的一切都被抹去了。

    没有任何线索。

    言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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