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3/3页)
结识的友人。她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父亲为了中国的建设1962年病逝在中国。1967年,母亲领着她们兄妹6人回到了陌生的祖国——日本。从1978年她开始常驻中国,在伊藤万公司任职。她热爱中国,她同情我、鼓励我,后来我们相爱了,到目前我们相爱一年半了。我给上级打报告要求结婚,回答是:“你掌握国家机密,不同意结婚。”但,我们真挚地相爱着,感情非常深。我已十几年不参政,是个时过境迁之人。今年,我已47岁,佐佐木敦子43岁(未婚),时间催人老,佐佐木敦子已征求家里人的同意,愿意加入中国国籍,放弃日本国籍,来华定居和我完婚。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她完全符合条件。请领导批准,允许我们组织家庭。
顺致敬意!
庄则栋拜呈
1987年2月27日于天津
我和××都有一些乘兴而去,却怅然而归之感。
不料,回京后的第三天,我的师弟吴×从天津来家看我,寒暄后他说:“李市长昨天见了我,并要我给你捎话,你给李市长的信他看了。他说你的要求是合理的,一定尽力帮忙!”
我一听几乎要流下眼泪,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市长,替老百姓办事如此负责,只有三天就有回音,这给了我极大的精神抚慰,给我带来了生活的希望,我万分感激!我想,你听到这振奋人心的消息必定和我一样的心情,让我们在充满希冀中而焦急地等待吧!
祝春安!
你的夫则栋
1987年2月28日晚
第08章 恳求加入中国籍
我回到日本,在痛苦中擦干眼泪,绝望中鼓足勇气,为了跟庄先生在北京团聚,为了我们后半生的幸福,我尽最大的力量,开始寻找“上帝”,要用我的真挚的爱情来感动“上帝”,让我加入中国籍,让我跟庄先生结婚。【贺氏藏书·刘大海精校】
◆给大使馆的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大使阁下:
您好!
在您百忙中打扰您,实在感到过意不去,我恳求您能帮助我这弱女子加入中国国籍。
……
当然,我不是很轻率地向庄先生表达爱慕之情要求结婚的。
首先征得我哥哥(1962年,我48岁的父亲病逝于兰州,从此21岁的哥哥,承担起了严父的责任)的同意,才正式向庄先生表白了自己的感情,并去了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咨询处了解到我们结婚是合法的。这样,我才根据他们的指点和要求,办理了与庄先生结婚所需要的一切手续。但后来,庄先生却被“掌握国家机密”为理由,未获批准。
此后,我们多次给中央领导写信,要求恩准我们结婚,但没有得到正式的答复。经过一年多的反复思考,我决心放弃日本国籍,加入中国国籍与庄先生结为夫妻定居中国。
元旦时,我去乡下看望年迈8旬的母亲时,她毅然鼓励我立刻加入中国籍,速回庄先生身边,力争做个贤妻,并让我与她老人家到父亲的墓碑前进行诀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