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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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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8章 (第3/3页)



    但问题是,

    吴真儿说自己已经对“大家庭”产生幻灭,

    那又怎么可能对这些口号仍然念念不忘?

    甚至在自己死亡前,只能说出有限宝贵内容情况下,

    仍要说出来?!

    是某种线索么?

    刘廷上网,

    用关键词搜索。

    第一页链接均来自于大陆,

    第二页第三个连接:“香港新家庭协会最高领袖被判刑5年”

    刘廷点开报道:

    新平社报道:

    近日有争议组织,以“互助友爱,众人一家,集体劳动”为口号的香港新家庭协会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一年前轰动香港的新家庭协会会员平阳山屠杀事件,近日法庭宣判新家庭协会创办人王阳兆3月前被

    兴起:

    香港新家庭协会起源颇为神秘,兴起于15年前新界土兰村,

    土兰村在香港接近于最保守封闭的地区,村内以老旧礼法规范村民行为,妇女地位低下,

    包办婚姻盛行,男尊女卑,妇女受歧视及家庭暴力为普遍现象,

    “香港新家庭协会”就在这片土壤上孕育出来,

    协会最开始口号,就倡导家庭和睦,非暴力,但不包括男女平等内容,而是主张家庭纠纷由协会出面评议,相当于成立小法庭,以多数人意见为最终结论,判定成员对错,

    因此从成立之日起,协会就遭到村内保守礼法势力攻击,他们认为万事决断还应以年长位尊者为主,

    协会当时最积极倡导者为村中妇女,特别是年轻妇女,当时有人提出为消除“社会地位年龄”对公平影响,

    所有出席人必须穿宽大衣服掩饰身形,戴面具及帽子掩饰脸部特征,用此种方式让所有成员无法辨认其他人在社会上的真实身份,

    并且采取秘密集会的方式,自愿者自愿参加,

    后来据说有富豪人士(性别身份未明)加入后,将家族土地捐出一块,协会开始有固定地点活动,协会创始人王阳兆开始改称自己为家长,以该土地为协会核心会员居住地,

    协会开始变异为一个混居家庭,

    直到最后,成长为一个可怕怪胎。

    兴盛:

    所谓协会核心会员,是指完全放弃家庭生活,放弃身份(在协会内只有编号,没有姓名),放弃夫妻关系,放弃财产支配权,放弃子女教育权的会员。

    关于男女关系,会内规定男女分开居住,并不会有夫妻配对的类似性接触,或者混居混交。

    但另一种说法似乎更加可信,因而可怖。

    协会会在每周三、六举行家庭日活动,全体会员会在家庭日聚餐,并在会上表扬表现优异的会员,批评犯错误的会员(批评方式包括鞭打,重体力劳动,也有说包括性惩罚、驱逐出教等方式,一说驱逐出教往往意味着将会员杀死,此说法未经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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