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3/3页)
色彩地陈述了案情,语句简明扼要,但是每一句都直指要害。如果他所说的都是实情,那么这对于高坠案件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证据链:死者的丈夫与他人有染,夫妻之间产生争执(摔碎的花瓶)甚至打斗(右眼青紫),然后恶从胆边生的丈夫将没有防备的妻子(死者衣衫不整)摔下了自家的阳台(如果是自杀,不可能不穿鞋袜同时脚底干净)。但毕竟这一次他是死者家属。我苦笑了一下:死者是刑侦队长的侄女,嫌疑人死者的丈夫是公众人物,案件我还没接手,满城就已经议论纷纷了,而死亡原因,却是能让每一位法医头痛不已的高坠。真实情况究竟如何?疑云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头上,包括我自己。果然很快我就接到了下午去现场的任务。整个中午我都在胡思乱想,可能是做过六年外科医生的缘故,我经常会不自觉地把这两个职业作比较:法医和外科医生的工作有时候还真有点相像:经常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而你对此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做法医和做外科医生还是有很多的不一样。法医是医学的一个分支,但它和医学其他的分支区别实在是太大了:医学其他的分支诸如临床、护理、药学、预防等等,它们的面向的都是疾病,是人类抵御病痛侵袭的武器;而法医面向的是法律,是人类抵御他人不法侵害,捍卫自身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武器。就拿这起案件来说吧,如果我还是一个外科医生,我需要弄明白的是死者身上哪里的损伤是致命的,从而作出临床诊断或者是死因诊断,这一点往往很简单,通常一眼就可以看出死者最严重的损伤。但是作为一个法医,最重要的任务弄明白死亡方式,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个问题涉及众多其他学科的知识:现场、痕迹、逻辑、心理……有时候我觉得这简直就是一个对法医的综合素质的测评。而一旦判断失误,也许误导了侦察方向,最大的失败还在于侮辱了法律的尊严。这种差异性就是法医工作挑战性所在,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法医工作的原因。胡思乱想归胡思乱想,还是要打点起十二分的精神,迎接这个挑战。我做了一个有点让大家意外的决定,去现场之前,我先去看望了嫌疑人。就在大家还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完成了检查。其实说穿了一钱不值:如果这个案件是他杀,加害人很可能就是丈夫。但是千万不要小看了女性的反抗,她们的指甲和牙齿往往是最好的武器,我甚至见过一个拼命抵抗凌辱的女性咬下了罪犯的舌头,正是这半截舌头让罪犯最终落网。但是我什么也没有发现。临登车去现场的时候我还在想,这不能说明什么,也许她来不及抵抗,或者抵抗太轻微,没有给嫌疑人造成明显的损伤。我仔细地观察着死者:我以为娱乐圈名人的妻子应该是美艳无双,但我看到的却是短发下一张未施脂粉的圆脸,这甚至让我觉得她还带着几分稚气。刑警队长说的情况都十分准确:她的右眼青紫,衣衫不整,没有穿鞋,但是脚底却十分干净。而且我刚才在事发房间看到了那个打碎的花瓶,它原来的位置应该是在电视柜上,现在飞出了两米多,打碎在茶几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