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第2/3页)
)要烧到围墙外面去,让全乡人民逐步富裕起来。”记者还列举了很多事例,如鲁冠球把自己应得的25万元承包收入全部“捐”给了企业——事实上这后来成为万向集团产权改革的最大伏笔,当时,鲁冠球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时说:“如果我的收入与工人的收入悬殊太大,就会出现紧张关系,而我希望工人努力工作,如果他们看到我比他们拿得多得多他们就会失去自己是工厂主人翁的感情,而这对于事业是不利的。”他还参与建设乡里的中学教学大楼、农贸市场和饲料加工厂,他把乡里尚未安排的108名复员军人都招进厂里,全乡没十个人就有一个在他的工厂里工作。因为万向节厂的发达,所在乡还修起了四条贯穿全乡的大马路,有一半的家庭住上了“小洋楼”。很显然,这样的描述是极其蛊惑人的,它传达出的信息和展示的景象是,政府鼓励有能力的人创办企业,同时希望他们除了自己富裕之外,还应当承担起让周围的人都富裕起来的责任与义务。在某种意义上,政府甚至天真地认为,当年他们交付给国营企业的那些社会责任这次可以由乡镇企业来承担,乡镇企业兴起之后,他们理应承担起相关乡村的所有社会功能,包括就业、社会设施配套、社会公共服务等等。
这篇报道所体现的这种想法,是当时政府和社会的一个主流思想。自1978年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把数以亿计的农民从耕田中解放了出来,剩余劳力的出路成为一个“危险的资源”。对此,海内外学者的看法有很大差异,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所长帕金斯在《中国的农村发展》一书中建议说,“唯一现实的解决办法是允许农民,尤其是最贫困地区的农民进入城市,他们也许不一定非要到上海或北京去,但他们必须到某个地方的城市去。”而在国内的研究者看来,大量的农民进城显然会造成不可控制的后果,况且,在城市里,国营企业的衰落和改革还“挤”出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口。于是,如何让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成为一个十分迫切而现实的课题,在这一年后,出现了第一次农民进城寻找工作的高潮,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备受压力,社会秩序出现紊乱,据北京铁路公安分局北京站公安段的“神眼”刑侦队长李学刚说,1986年、1987年是他的“丰收年”,“有时候一天就能抓到六名罪犯,都是从农村来的”。在这个意义上,乡镇企业的意外兴起无疑让政府找到了最好的解决方案。
鲁冠球被选为“共同富裕的典型”进行热烈的报道和称颂,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发生的。事实正是,在今后的很多年里,地方政府都坚定地持有这样的观点,而同时,几乎所有的乡镇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资源,也全部信誓旦旦地承诺他们将承担起这些职责和功能,因而,地方政府把大量的资源都低成本甚至无偿地输送给了那些乡镇企业。
这种趋势在1992年之后变得加速起来,那些善于利用和占有政府资源的乡镇企业迅速壮大,并以各种千奇百怪的方式完成了产权的清晰化,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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