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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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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第3/3页)

到品牌租用,最后被当做用过的“药渣”一样废弃在一起,国营企业在联营中由主动而变被动,步步后退,渐落下风,最终让出整个市场,从经营战略上,倒很像是“饮鸩止渴”。

    乡镇企业在与国营企业的交手中,几乎每战必胜,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成长一帆风顺,相反,由于没有国家政策的任何扶持,他们将历经无穷的磨难。

    费孝通走马温州,他当时的政治身份是全国政协副主席,自然被当地的干部们簇拥而行,看到的均未蓬勃的表层现象。其实,就在他行走温州的同时,一个名为“抬会”的地下金融游戏正狂热地在这片被金钱激活的土地上演出着。

    “抬会”是浙江南部对民间融资活动的一种称呼。80年代初期,温州民间企业已经十分发达,对金融的需求迫在眉睫。1984年9月,在一家国营医院当收发室工人的方培林在苍南钱库镇办起了新中国的第一家私人银行——“方兴钱庄”。根据方培林后来的回忆,为了寻找政策上的依据,他四处翻寻中央文件,结果在当时中共中央(84)一号文件中发现了一句话:“鼓励农民集资兴办各种事业,尤其是兴办开放性事业……”方理所当然地认为,“集资如果合法的话,那么与股息性质相同的利息私人也可以拿了。”前者是在9月29日开张的,方培林在门上贴出了一张比银行更为优惠也更为灵活的存贷表:长期存款月息1.2%,三个月以上结算;临时存款月息1%,随时存取;贷出款项月息2%,视情况而定。他的钱庄开到第二天,当地的农业银行就上门查封,方培林只好把招牌摘下来,日后他自嘲地说:“新中国的第一家私营钱庄其实只见过一天的阳光。”

    钱庄被查封,从此,温州的民间金融只好被迫转入地下。根据当时的金融政策,国内银行均不得对私人企业发放任何性质的贷款,私人业主无法从合法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又不可开办民间钱庄,资金短缺成了一个十分尖锐的难题。在这样的情形下,方培林的钱庄业务其实一直没有停止过,它得到当地镇政府的默许,可以在本地区内大胆地从事金融服务,而在另一方面,却始终得不到上级银行的认可,在法律上出狱非法状态。方培林为了获取正式的身份,后来还多次向上级政府发出请求。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试探性地给总行写了一份报告,11月7日,由当时行长刘鸿儒签字的电传回复:对于私人钱庄,请按高群耀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办,不能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这种模棱两可的状态,是中国改革的一个很独特的现象。民间力量的崛起,使得原有的体制越来越无法适应,然而政策上的改变却迟迟不至,于是,对现行法律的违背与穿越变成改革者不得不为之的冒险行为。跟方培林的钱庄相似,一种被称为“抬会”或“排会”的信贷交易活动便悄悄地在温州各乡村开展了起来。它最初出现在几个人之间,每人都出一笔钱,形成一个互助性的“会”,用钱的人付给其他人高于银行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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