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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第1/3页)
初战即告大捷的沈太福当即加快集资步伐,他先后在全国17个城市开展了类似的活动,长城公司的集资风暴迅猛席卷全国,它很快成为当年最炙手可热的高科技企业。
在此次集资活动中,各地的媒体记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中最活跃的是《科技日报》记者孙树兴。当沈太福在海南开始集资时,孙树兴在报纸的头版头条发表长篇通讯《20天集资2000万》,对长城公司的集资业绩大加鼓吹。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孙树兴又相继发表了《用高科技和我们百年不懈的改革开放筑起新的长城》以及《为了千百万父老兄弟》等长篇报道,对长城公司的集资给予高调的追踪报道。正是在数百家媒体的催热下,沈太福跑马圈地,战无不胜。在这期间,沈太福先后给了孙树兴两万多元辛苦费以及密码手提箱、“皮尔·卡丹”西服和日本产“美能达”全自动照相机等物品。孙树兴后来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在孙树兴的牵线下,沈太福又幸运地结识了曾经担任过《科技日报》总编辑、时任国家科委副主任的李效时。在沈太福案中,李效时扮演了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当《科技日报》对长城公司大加报道的时候,他便对这个节能项目深信不疑,为了表示支持,他专门到长城公司去考察,还留下了“愿长城目标早日实现”的题词,被沈太福用在所有宣传文本上。李效时还借出差的机会到各地为长城做宣传。在海南,他对媒体记者说,“我从深圳到广州到海南,宣传了一路的‘长城’。我觉得‘长城’所办的科技实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科技实业!”由于他的官方身份实在特殊,因而成了长城公司最具说服力的宣传员。为了报答李效时,沈太福以李效时三儿子的名字签订了一份4万元的北京长城公司“技术开发合同书”。第一次,李效时拒绝了,第二次,沈太福派人把它从李效时办公室的门缝里塞进去,这次,李效时没有退回,他心领神会地将之锁进办公室的一个铁皮柜里。就为了这份合同,李效时一年后被认定犯有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如果说孙树兴和李效时为长城公司效劳夹有私利因素的话,那么,在当时确实有一些专家和学者对沈太福的集资模式表示由衷的赞赏,其中便包括老资格的社会学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费孝通。在1993年1月,费老撰文《从“长城”发展看“五老”嫁接》,对长城模式进行“理论”上的论证。他所谓的“五老”是老大(国有企业)、老乡(乡镇企业)、老九(知识分子)、老外(外资企业)、老干(政府官员)。费孝通认为,长城公司在高新技术成果的委托加工、成果转让、搞活民间金融、对外合作以及发挥老干部余热等方面都做出了值得称道的成绩。
到1993年初,沈太福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雇用职员3 000多人,主要的业务就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据王安在《25年》一书中披露,长城公司在媒体和官员公关上不遗余力,“据传,沈太福的红包攻势花费了3 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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