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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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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6章 (第1/3页)

这是一个正营级退伍军官,4年前奉命到全县最大的亏损企业秦池酒厂做厂长。他靠着一股子军人气魄,大胆投广告硬是让企业有了起色,到1995年时销售额达到了1亿元,在北方市场有了点小名气。在朋友的怂恿下,他也赶到梅地亚来凑热闹。那时与会的企业已有太阳神、娃哈哈、乐百氏、沈阳飞龙及山东三株等品牌大佬,当然还包括志在卫冕的孔府宴酒以及发誓雪耻的孔府家酒这对“欢喜冤家”。跟这些成名英雄比邻而坐,秦池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姬长孔问朋友,“今年夺标大概需要多少钱?”答,“起码6000万元。”姬长孔咬着嘴唇不吭声。6000万元——3万吨白酒,秦池大半年的销售额,中国首富刘家兄弟1/10的资产。

    8日上午10点整,招标会准时开始。134个企业家整装肃然,鱼贯而入。会场四周横幅高悬,摄影机和照相机伺机而立。夺标热点果然在“两孔”之间展开。孔府家酒卷土重来,开出的标底是上届标王的两倍,达6 298万元。孔府宴酒又岂甘人后,标底恰好高出100万元,眼看大势已定,半路突然杀出一匹同省黑马。唱标唱到山东秦池时,主持人展开标纸猛地停住了,全场寂静,以为出了什么意外,数秒之后,一个声嘶力竭的高音把会场推向了无比亢奋的(禁止):“秦池,6666万元!”

    “谁是秦池?”“临朐县在哪里?”从当时的一张照片可以看出,在场的姬长孔还很不习惯镁光灯的聚焦及众多记者的簇拥。在拥挤的人群中,在火一样蹿升的热情中,他还笑得不太自然。但他显然知道,此刻,他已冲上了华山之巅。

    【企业史人物】:刁民王海

      1995年的企业史人物,我选的是王海。我认识王海也应该在那年的前后,他被邀请到各地打假,那时的他是一个很腼腆的青年,整天戴了副很黑的墨镜,媒体怎么安排他就怎么做。后来,就没有再关心过这个人,直到此次写企业史才把他后来的事情又找了出来看。我很高兴看到了一个成长中的中国青年。他想做NGO,想当人大代表,想提出自己关心的法案。写他的故事,我内心竟有一点小小的感动。

      王海是中国商业世界里的第一号“刁民”。这个从青岛冒出来的青年农民很享受这样的“头衔”,他说,“刁民,是相对奸商而言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消费品市场假冒伪劣横行,商家做广告无所不用其及,产品质量和商业信用之差让人咋舌,1994年,政府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49条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此前的民法中,消费者买到假货最好的结果是按价退货,而如今则可以加倍赔偿。王海的出现就跟这个条款有关。

      1995年的3月25日,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十二副标价为85元的假索尼耳机,然后径直向东城区工商局投诉,要求商场加倍赔偿。执法人员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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