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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第1/3页)
第一种方案正是王人文积极争取的——实在无法商办,至少不要给商民造成损失。
问题是,在盛宣怀看来,所谓的“已用之款”根本没用到正道上,就是亏空,第一种方案完全不用考虑。
OK,那方案二呢?各退一步,耐心说服,至少不会酿成民变。
可惜,盛宣怀属于那种干坏事都干得理直气壮的,他选择了一条挑战所有人底线的不归路。
国产价值观里最混账的一条莫过于:因为你黑,所以我要更黑。
最后,所有人都很生气。
盛宣怀的逻辑是:川路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租股,即农民的散碎银两,余款总额虽大,但分摊到每个农民头上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小钱。而且,经年日久,农民或许早已丢了收据,或许在层层倒卖中成了糊涂账。总之,这笔钱即使退回去,多半也到不了老百姓手上,而是被地方政府或个别经办人员侵吞。
既如此,还不如纳入中央财政。
在此流氓精神的指导下,盛宣怀和度支部酝酿出台了专门针对四川、比其他各省更为苛刻的收路方案:余款不退,全部转为国有。发给商民国家股票,将来盈利可以分红。
问题是,到时路权还在不在中国都不好说,即使在,通车根本就遥遥无期。事实上,川汉铁路真正全线贯通的日期是2012年7月1日……
路、款皆夺,盛宣怀成功荣膺四川人公敌。
王人文还想再争,邮传部已下令给垂直管理的成都电报局禁止再发有关铁路的邮电。
交涉渠道堵死,形势骤然失控。
1911年6月17日,赤日无光。成都各社会团体和川路公司的股东总计两千余人,云集在铁路公司举行控诉大会。
首先上台发言的,是公司高管、曾任度支部主事的邓孝可。
他摸出一份《蜀报》,大声朗诵起自己刚刚发表的文章:既收我路,便须还款。人情天理,势所必然……有生物以来无此情,有世界以来无此理,有日月以来无此黑暗,有人类以来无此野蛮……嗟呼盛尚书,川人诛不尽,尔亦徒劳矣!
接下来上台的是四川咨议局副议长罗纶。
罗副议长比较通俗,动情道(用四川话读更有感觉):“各位股东,我们四川的父老叔伯们!我们四川人的生命财产,拿给盛宣怀给我们卖了!卖给外国人去了!”
台下涕泗横流,哭声连连,待罗纶讲完,“打倒卖国奴盛宣怀”的呼声已响彻全场。
当公义与私利融汇,国仇同家恨合流,其迸发出的张力足以令任何独裁者瞠目。
专门领导保路运动的非法组织“四川保路同志会”在会场宣布成立,咨议局议长蒲殿俊和副议长罗纶分任正、副会长。
在场旁听的王人文明白,人生最大的一次抉择,终于到来了。
云南人王人文站了出来,向大会宣布:“诸君热心爱国,吾何惜一官?誓与川人相始终!”
排山倒海的掌声经久不息。
仅仅几天时间,加入“四川保路同志会”的川民就达到十多万。各府县相继成立分会,形成了覆盖全川的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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