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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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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2章 (第2/3页)

府丞;国子监(中央大学),长官为从四品祭酒;

      此外,还有十二个从周朝流传下来的虚衔,相当于现在的高级职称。

      太师、太傅、太保(三公,正一品赐);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师,从一品赐);少师、少傅、少保(三孤,从一品赐);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少,正二品赐)。

      无定员,随皇帝喜好赐予有功大臣。

      地方文官:

      总督(统管数省军政民政的地方长官),按理说是正二品,但由于要节制兵权,常加兵部尚书或都察院左右都御史衔,因此多为从一品。

      直隶总督(辖直隶一省,治所保定、天津各设一处)。晚清的直隶总督兼任负责对外通商事务的北洋大臣一职,地位极其尊贵,甚至在军机大臣之上;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治所南京)。兼任南洋大臣,地位仅次于直隶总督;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二省,治所武昌);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二省,治所广州);两广和湖广由于民丰物埠,扼交通要道,因此其总督地位也异常显赫;闽浙总督(辖福建、浙江二省,治所福州);四川总督(辖四川一省,治所成都);

      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二省,治所西安)。陕甘只在左宗棠任总督时,地位稍显;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二省,治所昆明)。地位最低。

      清末又增设东三省总督,辖黑龙江,吉林,奉天三省,治所沈阳。

      另外,直隶、湖北、福建、四川、广东、云南六省到了光绪年间,不再设置巡抚(正二品省委书记),而由总督兼任。山东、山西、河南则没有总督管,只有一个巡抚。

      此外,还有跟粮食相关的仓场总督(管天下粮仓,正二品)、漕运总督(管粮食转运,正二品)和河道总督(管全国水路,正二品)。

      布政使(从二品,俗称藩台,掌管一省民政的省长)。

      按察使(正三品,俗称臬台,掌管一省司法的副省长)。

      道台(正四品,分守道和巡道)。守道管理若干府(市)县,巡道则相当于现在各省的厅长,比如粮道(粮食厅厅长)、河道(水利厅厅长)。

      知府(从四品市长),同知(正五品副市长)。中央直辖的府高一级,比如顺天府尹(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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