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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分歧初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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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章 分歧初现(三) (第2/3页)

要是没有个女主人怎么收拾都感觉不是那么一回事。

    “唔,这里也不过就是临时居所,我根本就没心思整理。”

    陆政东笑了笑道。

    “临时居所?政东。你觉得两三年内你会离开贝湖?或者是你希望两三年内就离开贝湖?你这样的心态可不好,说明你没真正融入到贝湖中去。”

    陆政东愣了一下,雪玉这一句话倒是提醒了他,从心里讲,京城的家那才是他真正的家。母亲在的地方也算是,对于贝湖,他却是从没想过这一点。

    这看似不是什么事情,可实际上却是说明他的心理定位还没真正调整过来,没把自己真正的作为贝湖的一份子,心里深处还是有一种贝湖拯救者的想法,这样的想法显然不大妥当。

    “嗯,你说得很对,这一点我是真没有注意到,要是稍微不注意,说不定人家就会误解了。那这地方你说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需要什么人手,找后勤的就是。”

    雪玉这么讲,陆政东倒是想起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干部住房问题,这些年领导干部违规建房、“以权谋房”已经成为*的新形式。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建房的现象,多占、低价套购或者超标准侵占国家公共资源的问题也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出现了官员建造别墅的热潮。

    此外,干部交流、异地任职等,客观上为官员滥用权力“以权谋房”提供了便利。领导干部住房在内的特权泛化,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一个领导干部到某地任职,地方大都为其准备好了“住所”,这个“住所”往往就成了其个人的资产,调离后多数不退,实际上为永久占用,还可留给后代。

    这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为了遏制这种情况,国家到后来开始试行官邸制。

    官邸制,作为一种官员住房的制度,简单来说,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期间居住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

    最直观的就是美*国的总统当选之后住白宫,任期结束或者下台之后就得搬出去。

    “官邸制”在发达国家实行多年,在国内古代也实行过不少年,官邸制和吏舍制早在西汉初期就已形成,《汉书》记载“御史府吏舍百余区”,可见汉代各部门官邸吏舍之多。秦汉以后,地方官和京朝官入住官邸的实际情况因客观条件各有差异,呈现不同的走向。凡守、令、丞、尉或督、抚、司、道等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官佐,即现在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律携带随任家属免费入住建造在衙署围墙内的官邸,这既是政治待遇,也是纪律。

    其他功曹、主簿、参军等,就是办公室主任、处长、科长之类中层干部,只要当地政府拥有产权的空置房屋。通常也能享受廉价入住的待遇。

    在地方,凡州郡府县各级领导的官邸,按规定都是圈造在衙署即机关大院以内的,俗称“内衙”。并用屋宇式的宅门同以大堂为中心的办公区域划出界线,严禁另开后门或边门,以此对跟随入住官邸的亲属在起居活动上加以限制。此外各级衙署连同大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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