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卖黄金! (第2/3页)
气质的男人,最主要的装束,不是面相,而是行头。
一身好的行头,能够给予一个人更多的面子,至少,在外人看来,觉得这个人有档次,不会对其随意表露出轻视。
卖黄金,是一件不能马虎的事情,交易双方必须站在对等的位置上,陆阳在二十一世纪,基本称得上是一个穷孩子,如何才能在交易的时候,将逼格无限放大?
自然,就是购买一身上档次的衣服,充当成功人士。
来到一处有名的商场,花了一个小时,陆阳将兜里的九千块,用去了十之八九,换来了一身淡蓝色的西装。
由于陆阳骨子架好,人也挺拔,所以蓝色的西装穿在身上,显得非常有格调。
虽然这身衣服,在富豪们的眼里,依旧是叫花子装束,但相较于之前陆阳那几十一百块的地摊货,那可就高档多了。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之前的陆阳虽然帅气,但也只能吸引一两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看两眼。
而在换上一身西装,领带打起,炫酷的腕表露出以后,完全将他的气质给衬托了出来,飘逸?潇洒?还是冷酷?
似乎都有一点,走在大街上,频频引来美女的注目,不管成年的,还是未成年的,都暗呼‘这个男的好帅!’
不过,大街上的女人都还是比较矜持的,虽然搔首弄姿,摇曳身材,但并没有人上前来和他搭讪,只能远远的观望而不能亵玩,女人们感觉到了蛋蛋的忧伤。
随后,陆阳又跑到一家图文公司,花了一百块,制作了一叠样式精美的名片。
名片看着精美,但却只有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陆’字!
“好的,开始行动!”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将自身所需的东西全部搞定后,陆阳立即将心思调转到了卖黄金的事情上。
用手机上网查询了一下,出售黄金的地点倒是很多,银行可以回收黄金,价格公道,但是陆阳的黄金来路说不过去,一旦去银行,估计掏出黄金不到半个小时,便会被请到警察局去喝茶。
此外,便是和一些金店进行交易。
说做就做,陆阳拿出大刀阔斧的性格,花了三个多小时,在珠宝街确定了三家有实力吃下五百斤黄金的金店。
第一个是老凤祥金店,第二个是周大福金店,第三个是三乔金店。
三家金店的规模都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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