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返广州 (第2/3页)
他的嘴唇有些冰凉,她的嘴唇也有些冰凉,他轻轻地吻她,渐渐地,他的唇愈来愈热烈,呼吸愈来愈滚烫。
身周都充斥了他的气息。
浓烈的深吻。
九九迷乱地沉沦着。
他眼底氤氲着惊人的柔情,他抱紧她,直到九九无法呼吸,他才轻轻放开她。
“好了,九九,你晚上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要回广州呢。”他的眼珠乌黑迷人,在不敢看九九,转身把血燕的空碗拿到楼下去。
在看下去,他就把持不住了,九九现在生病了,他不能欺负她。
第二天天刚亮。
兰仲文就把九九叫起来,早晨和半夜是九九咳嗽最严重的时候,她睡眠不深,睁开无光的眼珠咳嗽。
兰仲文把她扶起来,马上就圣诞节了,他们还得快去快回,在圣诞节之前赶回香港来。
他给九九换衣服,梳头发,就像过去无数个早晨,他悉心照顾她,并且习惯了。
九九懒懒地坐着,时不时咳嗽几声。
每当她咳嗽,兰仲文的眉头便皱得仿佛能夹死一只苍蝇。
这病似抽去了她的灵魂,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单薄苍白。
他给九九穿上四件衣服,保暖衣,线衫,马甲,大衣,在围上围巾,套上帽子,手套。
穿好后,九九俨然是一只小粽子。
陆叔已经把车准备好了,兰仲文把九九抱上黑色的莱斯劳斯,司机小扬开车,兰仲文坐在后座上,照顾九九。
路上,兰仲文给兰宅拨去个电话,说他和九九晚上会到家。
已经六年没回去了,从前是他的事业未成型,九九离开了他,他不想踏进广州,今日回来,他什么都拥有了。
事业,地位,最爱的女人。
都拥有了。
他们到了广州,没有先回市里,而是先去拜访神医,黄土路上,两旁的白杨树直冲云霄。
风景不断从身边倒退。
九九依偎在兰仲文怀里,看着窗外的白杨树,想起了高一那年,兰仲文开着军车带她来拜访神医。
那年他才十五岁,还没到开车的年纪,却还是拿着军牌直闯大道,为了她的病,他熬中药,打探神医的地址。
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细水流长的爱情。
“兰花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吗?”那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相恋十三年。
那是谁都无法始料未及的,尖子班的翘楚和尖子班的吊车尾,竟然神奇的相爱了。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淡淡的,染上一丝温柔的光晕,“我肯定记得啊,那时候你蠢得要命,上课时间各种小动作,花花肠子千万条,老师怎么罚你你都不怕。”
九九也笑,眼珠黯淡无光,“兰花儿,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在香港上学,我们每天都会做纸工艺,这是为了开发学生大脑里的丰富想象力,初三之前我都是在香港上学的,所以我习惯了,怎么改都改不好。”
兰仲文低下头,乌黑迷人的眼珠认真看她,“九九,那年你在广州,过得很压抑吧?”
起初,她听不太懂普通话,所以班上的同学经常用普通话讽刺她,嘲笑她。
那时候英文不是主要的课程,所有人都不知道香港的国语是英语,而普通话在香港只是一门中文课,就跟国内的英语一样,是一门课,她从小讲粤语和英语,学不好普通话也很正常。
九九摇头,笑容浅浅,“一开始是挺压抑的,后来认识了你,兰花儿,你对我来说,真的是英雄一样的人物,就是因为我认识了你,我的一生好像被改变了,从我们当朋友开始,霉运就离开我了,我每天都过得好开心,每天早上,都期待着与你见面。”
认识他,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也许早在很多年前,她就已经暗恋他了,他是学校的第一名人,每个星期一升红旗的早上,他都会穿着校服,身材修长,眉眼濯濯,气质高贵,远远地,领着五星红旗走来。
就像是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俊美王子,他仿佛带着光,令所有女生都看痴了,拼住呼吸凝望他。
那么地神圣,那么地优雅。
但凡一三五,课间操的时候,他英挺的背影会对着全校师生,伸张四肢,为全校师生做早操示范。
一阵风吹来,他的身影仿佛是虚幻的,带着缥缈疏离的味道。
但凡五四,校庆,他会立在礼台上,这时候,他的眉间通常点着一颗朱砂,令淡漠的面容看起来仿若樱花妖般妖冶动人,兰芝玉树,拿着话筒循循讲述台词。
台下的学生都折服在他的气度与才华中。
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成绩优异,年年拿奖,长相俊美,家境殷实,他简直就是荟萃天地之灵气而降生的,与生俱来带着天神的眷顾,活得让所有人望尘莫及。
也许还没到尖子班之前,九九早就暗恋那个少年了,他是带着光一样的存在,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舆论一片。
九九刚到广州的时候,成绩极差,只能呆在学渣班六班,六班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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