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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精彩大结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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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精彩大结局(下) (第2/3页)

 “在等下,既然春节要取个好兆头,那就答满八盏吧,为来年取个好兆头。”

    “好吧。”

    两人微微移步,又见一盏黄澄澄的鸭子花灯,光从表面看,外形精致可爱,九九叹道:“这个好,可爱。”

    “好。”兰仲文点头,见灯上提着‘身自端方,体自坚硬,虽不能言,有言必应’打一物,两字。

    “砚台。”兰仲文脱口而出,这些题目出得非常好,即有引导作用,又引人深思。

    至少这些题目是他没在书上看见过的,属于自创。

    又一次答对了,老大爷已经毫不惊讶,认命地把花灯拿下来给他们,其实他心里很想赶他们走,这个花灯会要举办三天的,而第一天他们两就几乎把花灯都赢光了,教他好不汗颜。

    九九接过花灯,低头数了一下,“不错不错,有七盏了,还差一盏就大功告成。”

    “好。”兰仲文应道,慢慢走到一盏青鸾花灯前。

    果然是压轴之物,栩栩如生,奢华非凡,上面贴着‘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两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借,风雨阴晴任变迁。’打一物,两字。

    这个就有一点难度了。

    九九脸上虽含笑,心里却是紧张的,目光牢牢留意着兰仲文的表情变化。

    兰仲文没答话,细细回忆着跟时辰有关的东西,里面提到的,朝罢,晓筹,五夜,朝朝还暮暮,日日复年年,光阴,变迁,全是和时辰有牵连的。

    两个字,又是关于时辰的,会是什么东西呢?兰仲文双手交叠,突然脑中‘叮’地一声,茅塞顿开,笑答:“是更香。”

    话刚落音,老大爷已经惊得不会说话了,这都能猜出来!见鬼了!

    他把花灯拿下来递给他们,表情佩服得五体投地,“要不是我知道这题目是我那老相熟出的,我真要觉得先生你是事先知道答案的。”

    兰仲文没回答他的话,接过他的花灯微笑,“谢了。”

    “好了够八盏了,我们去那边放花灯吧。”九九圆满而笑。

    老大爷止住他们,“等一下,你们晚上赢了八盏花灯,应该是灯谜的擂主了,你们不上去领奖吗?”

    “奖品是什么?”九九眨着眼,饶有兴趣。

    “现金一千元整。”老大爷非常羡慕。

    但这个奖金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没诱惑力。

    “算了,那个擂主比赛要十点才公布名单,现在才八点半,我们懒得去等了。”九九说完,也不顾老大爷的劝阻,与兰仲文拿了花灯就走。

    为了一千块去等一个小时半的时间,还真不是他们的风格。

    河边放花灯是这样的,将花灯放在一个莲花盘里,写上自己来年的心愿,放进河里就可以了。

    九九写上幸福两字,将花灯一个个放进河里,顺着水流飘走了。

    无数花灯飘荡在河中,照暖了九九的脸庞,她笑容宁静,默默对着黑色的河流许愿:希望我与兰花儿可以长长久久的幸福下去……

    **

    春节一直是忙碌的,所有人都觉得漫长无比,可又转眼即逝,很快,日子就溜到了初六,马上要上班了,他们得回香港了。

    当天,兰妈又给九九准备了一堆补品和糕点,让她要好生照顾孩子,别累到了。

    九九一一应下,眼眶有些红。

    回到香港时,九九一度不适应,整个香港冷冷清清的,就像一座空城一样,让人觉得寂寞。

    兰仲文时常给九九肚子里的宝宝做胎教,讲的都是人生大道理,有时候九九听了,也会沉默深思。

    他说:有一个老人非常寂寞,看到邻居家养了几只鹦鹉,就想自己也买一只。

    有一天,他来到鸟市,这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鹦鹉。他看到一只鹦鹉前面标着: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200元。

    他又来到另一只鹦鹉前面,这个鹦鹉前面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400元。

    这个人犯难了,买哪一只更好呢?两只鹦鹉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他又在鸟市上溜达,看看还有没有更合适的。

    最后,他发现了一只老掉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他想:这样的鹦鹉有谁愿意买呢?但他凑近了一看标签。吓了一跳:标价800元。

    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8门语言?”

    店主摇摇头说:“不。”

    这人很奇怪地问:“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什么能力,它却会值这个价格呢?”

    店主回答道:“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追求完美主义,事必躬亲,认为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人员或者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九九听完沉思片刻问他,“兰花儿,你这个故事不错,但是你干嘛要讲那么深沉的故事?宝宝能听懂吗?”

    “不清楚,不过我讲我的,他听他的。”

    九九惊愕,“那这样有效果吗?”

    “如果这个宝宝是遗传了我,就应该有效果,要是遗传了你,那就当我没讲过好了。”他漫不经心地摸了摸九九的肚子,笑容温柔,“宝宝,你可不要遗传你妈妈啊,像我比较好,能为家族争光。”

    “你给我滚,遗传我有什么不好的?以后可以当画家,多才多艺。”

    “……”

    “是吧宝宝?不要理你爸爸这个坏蛋,天天欺负我,以后你生下来了,可要站在妈妈一边,一起揍你爸爸这个坏蛋。”

    “……”

    九九抚着日渐膨胀的肚子,笑容里有种慈母的光芒,她想了下,嫣然微笑,“不过宝宝,你还是像爸爸好了,像爸爸才可以保护弟弟妹妹。”

    “弟弟妹妹?”兰仲文抓住末端的重点,挑着眉,兴味盎然,“老婆,你这是打算多生几个吗?”

    “没有,我只是那么说而已。”

    “其实多生一两个也没事,反正我们负担得起。”

    “不要,懒得带那么多孩子。”

    “我带啊。”

    “算了吧。”九九斜眼看他,“公司那么忙,你还是好好看着公司吧,孩子的事不着急,要真那么喜欢孩子,到时候领养一两个呗。”

    “好吧。”兰仲文抬头看她的眼瞳,“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必须的。”九九笑容灿烂,“兰花儿,大年初三我去祈福的时候,你知道我测出来的前世是什么吗?”

    “是什么?”这个问题兰仲文虽然不那么好奇,但九九既然说了,他就会耐着性子去聆听。毕竟这属于迷信问题,像他这种前卫人士是不会沉迷的。

    “嘿嘿,菩萨说我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兰仲文噗嗤一声,笑意渐浓,“什么?九九你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对啊,菩萨是这么说的,说我前世去砍柴的时候,在河边救了一个化为人形的菩萨,助菩萨渡劫积了德,所以今世我注定要幸福一生了,这是菩萨给我报答。”

    “……”兰仲文支着脑袋,将信将疑,“这是谁给你测试的啊?”

    太魔幻了,简直让人不能相信。

    “这不是谁测试的,是摇签的,就是先拿一张红纸,写上求签内容,然后摇签筒祭出答案,这都婆婆帮我弄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听起来还不赖。”

    “好吧。”兰仲文没有笑,摸着她的头发,眼珠柔柔的,“不管是不是真的,听听就好知道吗?我们是新新人类,要相信科学。”

    “肯定的呀,我只是顺便听听的,顺耳就笑笑,不顺耳就当没听见咯,反正又没损失。”

    “嗯,这样就乖了。”

    **

    日子飞快流逝,不知不觉就迎来了七月,三伏天的大太阳叫人心烦气躁。

    褪去了厚重的冬日衣裳,九九穿着棉质的孕妇装,面容晶莹剔透,所谓补得好,面相好,如桃花般灼灼夭夭。

    九九的肚子已经九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星期的预产期,肚子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这个孩子太乖了,只会很偶尔地踢她一下,很轻很温柔,跟兰仲文的性子倒是很像。

    兰仲文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自从答应给宝宝胎教以后,他就风雨无阻地给宝宝讲深夜小故事,但故事越讲越深奥,都开始讲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了。

    九九有一次问他:“四大名著你为什么单单不讲红楼梦呢?”

    “红楼梦。”兰仲文微微挑眉,俊美的容颜上写满了迷惑,诚实答曰:“没看过。”

    “……”九九满头黑线,“说好的人肉百科书呢?”

    “虽然我博大精深,也看很多书,但我还是很挑的好吗?不是所有书都能入我的眼的。”

    “是四大名著耶。”

    “嗯哼。”兰仲文不否认,“是名著没错,但一群女人掐来掐去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呢?你想让我学点什么?学女人的泼妇骂街本事?还是学点嚼舌根的故事。”

    “偏见,这完全就是偏见,你要相信,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一定就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虽然我没看过,但我大抵知道那是一个写高门从辉煌到落寞的时候,故事很逼真,但是男人真的不喜欢那种故事呀,看着一堆女人头已经疼了,还怎么阅读?”

    “那水浒传不就是一堆男人掐来掐去的故事吗?有什么好看的?”

    “……”兰仲文无言以对,半响,他噗嗤一笑,卧蚕深凝,“好吧,男性与女性看事情论点不同,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我还是坚决不看红楼梦。”

    “可是我想看耶。”九九撒娇,“书我看不懂,跟文言文似的,对于我们这种学渣来说,这种读物只可远观不可亵渎也。”

    兰仲文哈哈大笑。

    之后,他还是耐着性子去看了,四大名著果然名不虚传,仔细阅读还是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的,他微叹一口气,将这个悲凉的故事告诉九九,末了,他惋惜道:“这种故事是写得好,但是太悲凉了,还是少看点吧,容易影响心情的。”

    “嗯。”九九淡淡应了一声,没说话,十二金钗最后基本全死了,这萧索的光景叫人压抑难受,不如不看哎。

    吕颖回港那天,是带着满脸笑容的。

    九九坐在后院里,握着手里的柳橙汁,阳光照出一脸黄,轮廓在剪影里,安谧好看。

    小颖回来了。

    在阔别半年之后,她回到了港岛,眼前是成片成片的天竺葵,烂漫好看。

    吕颖贪婪的闻着湿润空气,“还是香港好啊,我太喜欢香港了,空气也好闻,我以后不走了。”

    九九从遮阳伞下抬头,对她灿烂微笑,“是吧,现在香港就剩我一个人了,你要再不回来,我就要寂寞死了。”

    “这不是回来了吗?之前旅游去了。”吕颖褪去了半年前的憔悴,变得明眸皓齿,美艳动人。

    当时她离开香港的时候,是带着忘记乔漠的决心走的,那时候九九特别心疼她,想安慰她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主要是因为乔漠的感情是偏向九九的,如果九九去安慰她,会显得自己像个装清高的贱人,她不愿意去做那种伤害吕颖的事,所以她选择了沉默。

    吕颖也明白心魔是要靠自己解开的,所以她没有怪任何人,在一个深夜里发了封请长假邮件,就离开了香港。

    “你都去哪旅游啦?怎么没寄明信片回来?”

    她神秘一笑,拿出一个红色信封给九九,如混血儿五官的轮廓深邃迷人,“九九,你看看是什么?”

    九九接过,轻轻打开——

    居然是一张婚宴请帖!

    新郎也居然是个熟人!

    乔漠!

    “你们要结婚了?”九九讶然,由衷地为她高兴。

    她的笑意暖了眼角,温柔似水,“九九,来做我的伴娘吧。”

    九九的鼻头突然有些发酸。

    “小颖……”声音里带了狠重的哭腔,多么不容易啊,终于和乔漠走到一起了。

    “从前我们不是约好了吗?如果将来要结婚,我们要做彼此的伴娘。咦?九九,你怎么哭了?”吕颖不知所措递了张纸巾给九九,声音柔媚,“我要结婚是好事啊,有什么好哭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在哭什么……”九九接过纸巾,破涕为笑,“嘿嘿,咱们小颖也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不过这段时间是发生什么事了?小颖,我总觉得你变了好多。”

    “有吗?我变了吗?”她看着她,笑容俏丽。

    “变啦,总觉得你现在好温柔啊,你不会是为乔漠改变的吧?”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应该说我这是自然现象吧,恋爱了,自然就变得温柔啦。”

    九九重重点头,“恋爱可以使女人变得温柔,我完全赞同。”

    “嘿嘿,九九,离开香港那段时间,我很伤心,于是回到广州相亲了几次,但总觉得那不是我要的,后来我就去了墨西哥,但我始终不适应那边的生活,就辗转到意大利了。”

    吕颖说得淡淡的,眉眼却有苦涩,“我去过很多地方,加勒比海,喜马拉雅山,撒哈拉沙漠,英格兰,新西兰,西班牙,最后,我还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纽约定居了下来。”

    “那你过得很精彩嘛。”

    “是啊,过得很精彩,但是很空洞,因为那不是我要的,那时候为了忘记一些事情,去过太多地方了,看遍了风土民情,也经历了生离死别。”吕颖这样说,眼神里含了丝云淡风轻的味道,“直到那天,我在新闻里看到K2峰雪崩的报道,里面拍摄了要上雪峰的救援队伍,你知道吗?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我看见乔漠就在救援队伍里,那次出行,生死未仆。”

    “当时我就震撼了,不管我是恨他也好,怨他也好,可是看见他要登山的那一刻,那种一去不复返的感觉让我恐惧,深深地恐惧,于是我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要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登上了飞往巴基斯坦的航班,乔漠已经和救援队伍登上了K2峰,吕颖见不到他,怔怔地等在山角的帐篷里。

    直至傍晚时分,天气骤变,天地间仿似一瞬间进入了漫无尽头的黑夜,而后——

    雪崩了!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往山下疏散,只有她一个人拼命往山上跑,穿戴着笨重的登山行头,有人骂她是疯子,自寻死路。

    但她自己心里明白,如果她现在不去见他,这一辈子就没有机会,为了见他这一面,她甚至愿意死。

    她艰难地爬上K2峰,整整两个小时,她在缥缈的暴雪里艰难爬行,薄唇冻得发紫。

    “乔漠……乔漠……乔漠……”她不服输地大喊,试图用大喊来换回自己的体温。

    越靠近顶峰,呼吸就越薄弱,高原反应慢慢袭来,吕颖的意识变得模模糊糊地,有些缺氧。

    她攥紧自己的手指,却怎么也掐不进去,手已经冻僵了。

    “乔漠……”她在漫天暴雪中大喊,声音里有无尽的悲怆。

    “乔漠……”她一遍又遍喊他,直到意识涣散。

    恍惚中,看见一支往山下撤离的队伍朝她疾驰而来,听见那微弱的呼喊,乔漠通红着双眼,快速向被掩盖在雪地中的吕颖呼喊,“吕颖……吕颖……”

    已在暴雪中沉睡的人没有回答他的话。

    “吕颖,你醒醒……”他一遍遍唤她,其实山上是不能讲话的,越讲话氧气流失得越快,他把自己肩上的氧气瓶按在她的鼻尖处,害怕她就此死去,他紧紧抱着她冰冷的身体,“不要死……小颖你不要睡……”

    她的身体渐渐冰冷刺骨。

    “不要睡……不要……”乔漠声音沙哑,他不许她就那么沉睡下去,在这种冰雪风天的天气里,假如睡去了,就不会再有苏醒的一天。

    吕颖没有任何反应,鼻尖的呼吸慢慢冷去。

    “不要……”乔漠低吼,声音压抑,“不要睡,我求你了,小颖,你不要睡,会长睡不醒的,快醒来……”

    他知道她是来找他的,她没有一刻不担心着自己,因为她把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

    也就是那生离死别的一刻,九九的脸突然在他心中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吕颖那深邃如混血儿般的轮廓,她什么话也说不出了,紧紧闭着双眼,但那张脸却印在了他满是疮痍的心脏上,印了一辈子,永不磨灭。

    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懊恼,悔恨,他害怕她就这样死去,在他发现自己恐惧失去她的时候。

    那种害怕像是有一种极大的力量,几乎是一瞬间就击垮了他强撑的坚强和自以为是的麻木。

    他睁着干涩的眼,过去他对她太残忍了,随心所欲地伤害她,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是他的错,拿着她对自己的深厚爱意肆意挥洒。

    他真是个混蛋!

    乔漠低下头,眼角微微湿润,如果还有机会,他不会在那样对她了。

    怀中人突然动了一下。

    乔漠怔怔地,掀开吕颖的挡风帽,眼里蓄满泪水,“小颖……”

    “我想你了……”吕颖微阖着眼,笑容虚弱。

    她还活着!

    乔漠却突然扭开头,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轻轻闭了闭眼睛,那么一瞬间,吕颖一句话就把他从沼泽里生生拉出来了,他发现始终缭绕在身边的恐惧和孤独竟奇迹般的烟消云散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大起大落的心情,也许是抱着吕颖转一圈?或者是抱着她痛哭一场?乔漠觉得无论是哪个,他现在都无法做到,于是他默不作声地半跪着,无比虔诚道:“小颖,嫁给我吧。”

    除了这句话,他竟说不出别的。

    他希望自己可以用余生来弥补她这份深情,他也终于明白了,他爱着她,只是过去她信手沾来,教他不懂得珍惜她。

    他决定了,余生六十年都要爱她,不离不弃。

    爱与感动永远都是长存的,假如爱里没有感动,爱很快就会消耗殆尽,一切都是靠感动堆砌起来的。

    吕颖的眼一瞬间就模糊了,她重重点头。

    “好!”

    说她是没有自尊吗?

    也许是,为了爱他,她可以付出一切,牺牲一切,好不容易等到这一刻,她不能放弃。

    他向她迈出了第一步,于是剩下的九十九步,她会主动来完成,为他们的人生划上圆满句点。

    此时她并不知道乔漠的心结已经打开了,但是她仍然爱他,很爱。

    只要他愿意,她会一辈子守在他身边。

    听到这里,九九笑容澄净,映在秋日魅影里,恍若周身都蜷着光晕,“终于开花结果了,真好,我祝你们新婚幸福,但是当伴娘嘛,我觉得我这肚子是不行了。”

    吕颖闻言低头。

    这才发现九九的肚子圆滚滚的,像是一个大西瓜,她走路都有些困难了,更别提是当伴娘。

    “你几个月啦?”

    “9个月了。”九九说,嘴角一抹掩不住的笑意。

    “哇——”吕颖惊呼,“九九,你很快要生小包子啦,恭喜恭喜……兰少的孩子,哈哈,我特别好奇你们的孩子会长什么样呢,不过肯定是很漂亮的宝贝吧。”

    “但愿如此吧。”九九心里也没底,不知道兰花儿的胎教有用没,要是有用,肚子里的宝宝估计就是下一个小兰花了。

    “九九,到时候生了孩子一定要让我当干妈啊,我太喜欢小包子了,粉嘟嘟的,每次看见就想咬一口。”

    “被你咬了那还得了?”冷不防身后传来一句男音。

    九九回头,就见模糊的光影下,兰仲文负光而来,面容在金灿灿的阳光中,混沌一片。

    太阳太大了,看不清他的脸。

    九九眯起眼睛,吕颖已经起身了,对着兰仲文点头,“兰少你来了,我后天要结婚了,希望你们到时候来参加。”

    “这么着急吗?你们才刚回香港吧。”这件事兰仲文已经从乔漠那里听闻了,两人都解开心结决定要结婚了,是好事。

    “是啊,想着快一点好,我们两也已经不小了,早成家早轻松嘛。”

    “那好,我恭喜你们。”兰仲文说着,坐到九九身边的凉椅上,随手摸了摸她的肚子,笑容温柔。

    吕颖吃惊,想着那天她怀孕了,乔漠也这么温柔就好了。

    “谢谢兰少的金玉良言,记得到时候的红包包大一点就好了,我不贪心的,这个数就可以了。”吕颖比了个八的手势。

    “八百万?”九九出声提问。

    吕颖摇头,“不用那么多,八十万就行了。”

    “那确实是个合理的字数,兰花儿,你听见了没有?”九九对兰仲文莞尔,她知道吕颖是开玩笑的,那不过是打趣兰仲文的话而已。

    “当然。”兰仲文笑意浅浅。

    而后三人都笑了,吕颖趁机说:“我觉得吧,我看来看去还是你们夫妻适合当伴郎和伴娘,你们就勉为其难来为我助阵吧?小岑和秦初都在美国呢,可能没时间排练。”

    “不好,九九快临盆了。”兰仲文干脆拒绝,现在是非常时期,要小心为好。

    吕颖凝着眉,“哎,那样就没办法了。”

    “谁说什么?我们不是人吗?”身后传来一抹笑声。

    几人抬头看去,远远地,一名美丽妇人站在屋檐下,墨镜红唇,说不出的霸气,也有说不出的凛然。

    “小姨。”九九高兴大叫,这才发现易珈蓝手里抱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那男孩约莫二三岁的模样,碧波流转的眼底,隐隐闪出绿宝石的光芒。

    “都说多少次,不要叫我小姨,叫我珈蓝。”易珈蓝纠正她,把小男孩抱到九九跟前,这样介绍,“九九,这是我领养的孩子,名叫郁汌,来小汌,喊表姐。”

    九九一头黑线,这表弟年纪也相差太大了吧,而且这么小的小鬼,怎么可能会叫人,还是用中文的,不敢想象。

    然而九九的猜测却失了准。

    小男孩不仅古灵精怪,还记忆力超群,精通四国语言,他看着九九,眼珠静静的。

    “表姐好。”

    九九差点石化。

    他又转过头去,对吕颖微笑,“表姐的朋友好。”

    吕颖同样石化。

    易珈蓝似乎知道会有这效果,自豪地摸了摸郁汌的金发,“来,喊表姐夫。”

    “表姐夫好。”

    他的声音奶声奶气的,气度却不凡,老沉持重地凝视着兰仲文。

    兰仲文也居高临下看他,笑容有点恶趣,但漂亮得诡异。

    两人的目光中似有滋滋电流碰撞。

    最终兰仲文的气势略胜一筹,小男孩露出一脸甘拜下风的坦然,还以迷人微笑,“表姐夫好漂亮。”

    真是个人小鬼大的男孩。

    也不得不承认,小姨确实很有眼光,这个小男孩无论是外形还是修养,都让人置身一种贵族氛围中,九九暗暗想道,以后她也要这么培养孩子,太有气场了。

    “要是你不嫌我老,我和郁循来给你当伴娘伴郎怎么样?”易珈蓝扭头对吕颖说。

    吕颖受宠若惊,“当然好啊。”

    旧日港岛第一富豪夫妇来给她当伴郎伴娘,那场面要有多壮观就有多壮观啊。

    九九诧异,“姨父的身体可以支撑吗?”

    她记得当时看见姨父,病情已经恶化得很严重了。

    “他好了,四个前的那场手术,成功了,他彻底康复了。”易珈蓝微笑,眼中闪着泪花。

    在也不用受血管瘤的折磨了,他们可以回香港居住了,住在自己的家乡,感受着街里邻居的热情。

    “真的吗?”九九掩住嘴,不敢相信这一刻的到来,真的成功了,经历了四十几年的奋战,血管瘤手术终于成功了!

    “是真的,我们决定在你们家隔壁安置一套房子呢,大家以后做邻居,好有个照应。”

    “好啊。”九九举双手赞成。

    “房子已经整理好了,郁循正在睡午觉,所以我过来这边看看,他的康复期还没到时候,得好好休息。”

    那天,她们聊了很多,见到姨父康复,又领养了郁汌,九九觉得人生处处是希望,不管人生多艰难,要记得回以微笑。

    郁汌的聪颖体现在吃晚饭期间,主宅里放着儿童歌曲两只老虎,他大概听了两遍,就朗朗上口,跟着音乐一起哼唱起来,“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眼睛真奇怪,真奇怪……”

    九九吃惊地看着他,抬头问易珈蓝,“珈蓝,小汌是什么时候学中文的?”

    “你问他,他是大孩子了,不用什么问题都我替他回答的,他自己会回答。”易珈蓝擦掉口红说。

    九九更是吃惊,吕颖试着问他,“小汌,你什么时候学中文的啊?”

    听见有长辈问话,他立刻正身坐好,双手交叠着桌前,奶声奶气道:“两个月前。”

    “那时候应该是刚学会讲话不久吧?”吕颖又提出疑问,见郁汌点头,吕颖摇头惊叹,“现在的小孩啊,不得了了。”

    九九觉得有趣,问他,“表弟,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易珈蓝。”

    “你爸爸呢?”

    “郁循。”

    易珈蓝闻言微笑,摸了摸他的头发,称赞道:“好孩子,你是妈妈的骄傲。”

    接着母子两都笑了,同样是微微勾唇,好不妖媚。

    吕颖不禁感慨,“太聪明了。”

    兰仲文亦是沉默地看着他,这个小男孩太聪明了,不知道他和九九将来的孩子会怎么样,也会像他一样惹人怜爱吗?

    九九见他可爱机灵,特意跑到厨房里给他拿了冰淇淋,郁汌定定地看着那盒冰淇淋,眼中分明露出渴望的光,却还是礼貌的压抑住了,“谢谢了表姐,我不吃。”

    “啊?为什么不吃?”

    “因为现在不是冰淇淋时间。”他刻板回答,精致的小脸紧紧绷着,可想而知他作了多大的勇气,忍痛割爱。

    这样的孩子是惹人怜爱的,聪明得教人惊叹,九九依言把冰淇淋收起来,问他:“那什么时候才是冰淇淋时间?”

    “两个小时之后。”

    “好吧,那两个小时后表姐再把这个冰淇淋给你,可好?”

    他没说话,望了易珈蓝一眼,个子小小的,像波斯猫一般优雅地伏着,眼神殷切。

    易珈蓝没什么表情,意思让他自己决定,都是大孩子了,可以自己做决定了。

    良久,他微微点头,“那谢谢表姐了。”

    易珈蓝从来不干涉他的思想,孩子有空间会成长得更加有趣,这个孩子始终太戒备了,易珈蓝希望他可以放下戒心,希望他可以明白,这里的人对他都没有杀伤力。

    这个男孩因为长得太漂亮被倒卖过好几回,来龙去脉不是很记得了,那时候年纪太小,只记得刚出生就是人贩子养的他,后来几经转卖,到了易珈蓝隔壁房子的女人手里。

    那女人是个明星,一生没有结婚,晚年事业潦倒,导致日日酗酒,酒喝得多了,就开始殴打这小男孩,欧美的女人个子都比较高,力气也比较大。小男孩还没学会走路,就被时常被那女明星揍得鼻青脸肿。

    后来那女明星有了男朋友,那男人不要这个孩子,于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两人把小男孩丢在垃圾堆里,合计着让他自己饿死。

    尽管小男孩饿得头昏眼花,声音却仍嘹亮,他的哭声吵得附近的人都无法安睡,易珈蓝家就是其中一户,郁循康复期需要好好休息,于是易珈蓝打着伞出来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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