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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育婴(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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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育婴(一更) (第1/3页)

    听到显德帝的话,苏婉自己也有了几分信心。其实,她除了担心自己不能怀孕外,显德帝对于孩子的态度,对她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如今,显德帝这番话,也算是打消了她心里的顾虑。两人一起用过晚饭之后,苏婉让奶娘将孩子抱了过来。

    所幸救护及时,孩子并没有发热,之前已经睡了一个下午了,现在刚刚吃过奶,看起来比之前精神多了,苏婉也放了心,便让奶娘抱下去了,只是依旧吩咐她们用心看护。

    显德帝对孩子不怎么感兴趣,不过,出于爱屋及乌的心思,他也不会反对苏婉暂且收容孩子的举动就是了。

    奶娘将孩子抱下去之后,两人又重新说起了育婴堂的事情。苏婉写的条规中,不少都是参照了宋朝,结合她自己的一些儿见解,不过,到底能实施几条,还是需要斟酌的。

    比如,在苏婉写的计划中,育婴堂有堂养、寄养和自养。堂养,就是专辟场地,收婴雇入乳妇抚养。

    寄养,则是由乳妇带于家中抚养,由育婴堂支给米粮。自养,就是生母领养,悉心照料,依旧由育婴堂支给米粮。

    还要每三个月送官验视,对抚养的弃婴,进行跟踪调查。凡收养之弃婴,必须先禀报官府,由官府审核属实之后,方可以入籍支取钱米,若是小孩患疾,量给药费,倘若死亡,则支给埋殡钱。

    凡想要领养为己子者,听任其便,但需官府出具凭证。倘若遇到家贫,无力抚养幼婴寄送于堂,准许亲人探望,若是家境宽裕后,还可以认领回家等等。

    不但如此,苏婉还写道,等孩子长大一些,可以聘请一些家境贫困的读书人教他们读书识字,或者学一些手艺,算数等等,将来也能有个谋生能力。

    两宋时期,弃婴只会抚养到七岁,而苏婉又增加到了十来岁。显德帝看完之后,对苏婉说道:“婉儿,你的想法很好,写出的条规也很成熟,除了几条需要调整、修改之外,其他基本没有问题。”苏婉听到显德帝肯定了自己,心里也不免觉得有些激动,一脸期盼地看着他。

    显德帝见状微微一笑,说道:“朕决定拿出官田五百亩,先在顺天府建立育婴堂,专门收养顺天府内各州县的弃婴,等发展起来之后,朕还会下令让全国各地官府在积极筹建育婴堂,到时候,再让官府出面聘请当地乡绅担任首事,轮流管理,你看如何?”苏婉闻言,眼睛一亮,这就是所谓的官督民办了。

    那些乡绅也是需要好名声的,以往也只是会捐钱建桥修路罢了,如今又有了育婴堂,这可是大大的善举,必定也会踊跃捐助资金,得了名,又能跟官府打好关系,何乐而不为呢!

    不但如此,这一点,恐怕还会成为官员施政的政绩,他们不可能不上心。

    苏婉忙点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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