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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个头。
“也就是说,你没办法证明了?也许你应该考虑以正常人的方式进入公寓,先去敲敲房东的门,确认你的房客身分?“
“我试过,她睡死了,叫不起来。“他疲惫地抹脸。
找脑筋转了半圈。“说说你房里的抽屉有什么,答对了,再让你进来。“
“我想想……一本笔记本、电话簿、几支原子笔、一本世界名著,还有……“他难为情的补充:“一本花花公子。“
我拉下窗产落锁,搬家令我筋疲力尽,房间里的某些地方,我根本没多余的精力去翻。
最后证实,他说的正确,我依约让他进来。
斐文哲的出现在某方面弥补我的思乡病,他风趣、幽默,虽是十足的美式作风,但华人根深抵固的保守观念仍偶尔会蹦出。
他刚取得硕士学位,在申请学校与找工作的空档间摆荡。
他时常邀我到处游玩,当他决定要随我回台湾定居,并且向我求婚时,我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一方面感动于他的义无反顾(我知道他比我更舍不得离开加拿大),二方面一——为期三个月的恋情,无法给我太多安全感。我自觉不够认识他,一无所知的未来也令我茫然无措。
我无法在现阶段给他正面答覆,希望他给彼此一段时间考虑清楚。他表示他的决定不会更改,依然会随我回台。等我为他披上婚纱。
他高高兴兴地陪我回国,参加大姐的结婚典礼。他的出现跌肢很多人的眼镜,大伙嘴上不说,表情却出卖他们的想法。
我挽着斐文哲的手穿梭在人海中,齐开云忽然拉往我,迷惑的扫视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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