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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1/3页)
大哥,这下你的责任可就大了……
大连的学习在两个星期之后结束了,要回沈阳之前我在火车站买了一张大连风光明信片寄给JP,上面寥寥数语:
大连之行非常愉快,只是有的时候我想着跟你度过的那些时光。
基本上是字斟句酌的,距离不远不近,态度不亲不疏,拟好了草稿才在明信片上写上漂亮的圆体字,一张明信片两元钱,邮费四块八,好友逗我,“哎呀,够咱俩吃不少羊肉串了。”
从大连到沈阳,火车要坐三个半小时。我爸爸去车站接我,载我回家,一边开车一边在反光镜里面偷偷看我,神色有些奇怪,也说不清楚是个什么意味。只不过我跟他认识快三十年了,这种眼神我有经验,我暗自思忖该开始准备应付些麻烦了。
答案在稍后揭晓:我电脑旁边放着三张明信片和一封信,信封居然是拆开的。
不出所料,它们均来自JP。
三张明信片上没有问候,只有签名,分别寄自他从中国回法国要经过的三个机场:首尔,法兰克福,日内瓦。
我把那张小小的信纸从拆开的信封里拿出来,看见上面写了几行字:
我们相处的时间短暂,但是我非常愉快。
一路的旅行,我都在思念着你。
即使回到家里,也是如此。
我等待着再次与你见面。
我想要知道我们的故事会怎样继续……
话说发达国家还是有些发达的道理的,老外做事儿还是讲究效率的,我跟他上个月认识的,大哥在这封信的最后居然就画上了三个好像篆文一样的符号:
我爱你。
我爸爸在客厅里叫我:“老二,你过来一下。我们有话问问你。”
我手里拿着这封信眯着眼睛想:大哥,为什么不愿意写法语呢?为什么明明不会也要在最后拽中文呢?法语我也是看得懂的啊。
显然你不知道我爹妈是干啥的,这下你可给我找麻烦了啊。
我拿着信出去答话。
12有没有一个标准,两个人要相处多久,才可以说“Je t’aime”(我爱你)
像我这种到了二十七岁仍跟父母亲住在一起的人,占了不少便宜也有很多麻烦。
我的工资都是自己攒着自己花的,平时吃饭还有日用品都是我妈开销,跟朋友出去逛街还有买衣服的钱以及上下班的打车钱我得自己拿。有时候水电煤气账单来的时候,就是我妈每两个月最不高兴的时候,我也做一做姿态,拿出五百块钱来跟我妈说:“呶,给你,姑娘赞助你了。”
她可高兴了。
当然这笔钱不能白花,我看上什么大件又力不从心的时候,这账还是得要回来滴。
我最喜欢上面有毛毛的衣服,记得第一件貂皮外套就是从我妈手里弄下来的。那年秋天她跟我爸刚好补发了大约不到两万块的工资,家里换了一个吸尘器,还剩下若干,我就惦记上了。有天晚上躺在我妈的床上叹了几口气,我说:“哎呀……”翻了个身,又说,“哎呀……”
我妈:“怎么了?平白无故叹什么气啊?”
我:“看上件东西,舍不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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