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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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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第2/3页)

 年轻时,怎么相爱,都皱吧。

    书里写了一段,作者大概是情绪不好了,经常在郁闷的夜晚,一个人开着红色的二手吉普给自己定一个方向,或去八达岭或去香山,反正都是大半夜到,挺吓人的地方。到了之后,她会把座椅推到最后一个档,然后把椅子的角度往躺下调,两条腿架在方向盘上,音响的音量拧大,再给自己点上一根吸烟。以这样一种混不吝的姿势仰望星空。

    当然,人家的文字描绘得比我陈述的美800倍,并且充分展示了青春的无畏和浪漫。

    我看得有些忧伤。

    同时也在记忆里倒叙,并且光捡那些零散的,在青春里被扔得哪儿哪儿都是的情怀。我到现在也分辨不清,那些情怀对于我到底是不是真实的。有时候,我认为自己是东施效颦,被那些文艺青年带的,如果不这么忧伤,就显得不文艺了。我始终认为,忧伤是文艺范儿。可还有时候,我觉得真实的自己就是忧郁的。

    青春,在一遍又一遍文艺作品的暗示下,我忘了自己当年的摸样。

    我没有过长发飞扬的日子,我打小就梳俩小辫,可以长发飘飘的时候,我剪了短发,跟女兵似的那么利索。主要我还戴眼镜,尽管度数一点都不高,摘了跟戴着看东西的清晰度差不多。我还是打初二时开始戴,一直戴到今天,度数恒定。亦如我始终无法改变的个性。

    青春后遗症。

    后遗症很长,以至到现在,别人问起年龄我都会很忐忑,我在内心里反问“怎么那么多年都过去了”,我站在中年的边儿上,青春已遥不可及。

    段子里是我一年中度过的小时光。在跟青春挥手告别后的很多年里,这些片段记录着生活里许多灵光一现的惬意。就像扔纸团一样,看见逐渐撑满的收纳桶我还挺满足,那些纸团上都是故事。没准儿打开的一瞬间,还能看见你的呢。

    我喜欢爱笑的人,因为我自己就爱笑,不是有人说吗,笑容是人与人之间最近的距离。我们就靠这个表情,一头扎进人堆儿,彼此相认,彼此接近。我觉得,特别幸福。

    在这一年中,一些爱书的人走到了一起,有了王小柔悦读会。几个人凑在一起无比欢乐,特别像童年蹲在墙根儿玩摔泥的人,不惜力气,跟泥巴玩儿命,还高兴得乐此不疲,飞溅满身满脸的都是喜悦。一群爱书爱到痴狂的人,总恨不能把好书推荐给更多的人,跟他们在一起,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在时光中穿越。零星弯腰拾起的珠玑是匆忙行走时掉落的,段子日子妖蛾子,拼凑出一段长长的来路。我不停地回头,再转身向前。

    谢谢你的陪伴。那一路的笑容,是最坚定的跟随,我的眼里,只有灿烂。

    正文 第2章 姐不是蒙娜丽莎

    我特别喜欢乘坐公共交通,因为那里面跟个小剧场似的。演员们还都大嗓门,家里家外的事一点都不避讳。有一次带北京一朋友坐汽车,一个大娘跟旁边人说:“我最近,哎,肚子不得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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