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3/3页)
要快点写完一本书,可是老是被上门来的人打扰,源源不断的来自波洛克①的一日游观光客(他觉得是这么一群人)让他不胜其烦,只好在门厅里常备一件外套和一个空无一物的公文包,门铃响起来的时候,他就可以飞快地穿上外套,挟起公文包,然后对来客说:“哦,不好意思了,我正要出去。”
①波洛克:萨默塞特郡沿海岸的村庄。
那是他刚从湖区搬到爱丁堡的时候,他试着想要多认识些人,展开自己全新的丰富的社交生活。他再也不是“坎宁老师”那个老东西了,而是,马丁·坎宁,你好吗?我吗,啊,我是个作家。写罪案小说。
现在这本叫《高地舞》。早就进了畅销书排行榜了。我从哪里得到灵感吗?
啊,我不知道,就是想象力总是很旺盛,有种创作的冲动。你懂我的意思吧。可是事与愿违。他没有得到丰富的社交生活,倒是被各式各样的讨厌鬼给缠住了,这些讨厌鬼他需要花上好几个月(有时是好几年)才能甩得掉。他们大多闲着没事干,日夜不休地上门来拜访马丁。其中有个家伙居然缠了他好几年,那人叫布赖恩·勒加特。
布赖恩四十多岁,是个生活的失败者,揣着他未出版的手稿,对英国所有的文学经纪心怀怨恨,因为这些人都没能看出他的天才来。马丁看过几封布赖恩收到众多的退稿信后写作的复信。
你这愚蠢的、愚蠢的、愚蠢的、傲慢的英格兰婊子,还有我知道你住在哪里,你这个傲慢的混蛋,诸如此类的信件,那种疯狂的程度让马丁大惊失色。布赖恩给他看过自己的手稿,那部“扛鼎之作”题名为“最后一个公交车司机”。
“这个,”马丁还给布赖恩时礼貌地低声说道,“确实很不一般。
而且你很能写,这是毋庸置疑的。”他没有说谎,布赖恩是很能写,他能够拿起装着青绿色墨水的钢笔,圈圈绕绕地写出硕大的笔画相连的文字。
在那些句子里,动词散得到处都是,任意一个逗号和惊叹号都叫喊出疯狂两个字来。不过既然布赖恩知道马丁住在哪里,马丁可不想去招惹他。
那天门铃又响了起来,马丁套上外套,拿起公文包,猛地一下打开门,却发现布赖恩满怀希望地在门外转悠。
“布赖恩!”马丁的语调里带着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欢快之情,“你来我很高兴。
可惜我正要出门,对不起了。”
“你去哪儿?”
“去搭火车。”
“我跟你一块走到火车站。”布赖恩情绪高昂地表示。
“你没必要这么做。”
“没事,马丁。”结果他们一起搭上了11时30分发车的大东北铁路公司的国王十字列车,去了纽卡斯尔①。马丁在纽卡斯尔的市中心随便找了个办公大楼,说道:“好的,我到了。”然后跳进了一部电梯。
①纽卡斯尔:英国东北部泰恩-威尔郡的城市,在爱丁堡的东南方向。
电梯停在了八楼,那里的公司经营的是分时享用度假别墅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