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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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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第2/3页)

觉得我坏透了。”

    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

    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

    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一直陪着我的,还是那个自己——小岩井

    约老友酒吧闲谈,话头刚热酒正酣,一通急促的电话让友人脸色突变,原来是他一周岁大的孩子咳嗽不止。

    一脸歉意的朋友帮我付了账,一脸担忧地离开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记忆中还一起打弹子、玩《拳皇97》的小伙伴,如今也已为人夫、为人父,神色之间,也已多了许多责任与担当。曾经陪我玩耍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无端想起一段时间我的签名:“没人陪我玩耍,所以我才长大。”

    我们这帮臭男生,都是用大把的时间去晃荡,然后因为几个瞬间而成长,可能是失败,也可能是婚姻。

    同岁的我,依然孑然一身。看着周围结伴的人欢声笑语,顿时有些落寞。

    喝得兴起,我还不想回去。于是突发奇想,想跟以前的自己聊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会玩精神分裂,自己跟自己聊天,对着空气说话。

    有时候很悲伤,就想像一个温柔的劝诫者跟自己安慰着;有时候犯二,就想像一个善于吐槽的捧哏来嘲笑自己。我用跟别人交谈来学会虚伪与圆滑,又用跟自己交谈来反思与自省。

    这年头,坦白自己,并不容易。

    坐在隐蔽的角落,我举起酒杯,喊出了第一个“我”。

    “嘿,17岁的我,咱们喝一杯?”

    17岁的我羞涩地点点头,说:“聊什么?”

    “聊初恋吧。”我笑笑。

    男人总愿意怀念初恋,因为那时候单纯得可爱;女人不太愿意回忆初恋,因为那时候天真得可怜。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定义初恋,反正在我这,就是第一次让我心动,让我想得彻夜不眠的人。

    17岁的我是个羞涩敏感的臭小子,瘦瘦小小,个子不高,整个没发育的板鸭。我的情窦开得比较晚,当别人跟我说起初中小学就喜欢过人,我不禁为自己的晚熟而感到遗憾,错过多少可爱的小萝莉啊!

    高二那年一个雨后,我偶然撞见了一个白衬衫马尾姑娘,才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那时的我来说,爱情是什么不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我遇见你,我就知道遇见了爱情。

    记忆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一片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滂沱的傍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你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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