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2/3页)
高歌从系统里掏出了天子御魔剑,直戳刘翔的心脏。
等他反应过来,眼里就只剩下不可思议和死不瞑目了。还好他没有去收买常遇春,不然就会早一点被高歌发现了,将他的尸体,挂在大明帝国最边缘的城墙上。
“哎,没想到,刘家也是作茧自缚,既然有了谋反之心,定不可轻易饶恕,来人,速速传令,将刘翔刘家之人一干人等尽数擒拿问斩,一个不留。”高歌果断的传达了命令。
司马懿却是欢喜异常,连连称是,“谨遵圣上口谕。”
就这样,刘家的阴谋暴露在整个朝堂上下,百官无不激动万分,声称替京都拔去了一颗毒瘤。
高歌手里拿着的天子御魔剑是一把神品的武器,是杀人越货,越级杀人的必备良品。
武器分为下品,中品,上品,地品,天品和神品。
高歌第一次近距离的杀人,看着天子御魔剑上的鲜血,周身泛起一阵波澜,一股强烈的狠意涌上心头,如果不是今天攻打清雾阁的机会,自己不变得更强,那么我就会变成别人剑下的亡魂,这是高歌第一次有了对变强的紧张感,是对自己的要求。
“这一场战争我不仅要赢,还要赢得漂亮,我要赢回朕的未来和希望,赢回百姓的信任和对天下的雄心,赢回国家未来的昌盛。”这一声声冲破于天际的宣誓,中军内外士气大增,百姓心潮澎湃。
“大明帝国,要强大起来了,朕做了不到三千年的缩头乌龟,也该伸一伸头颅了。”
接下来,凭借着常遇春出奇的战术和他的碾压式的实力,外加上士兵的士气高涨,战争就像是单方面的屠杀,敌军早已无心再战,纷纷落荒而逃,可是高歌不会给他们机会。
他早就吩咐过常遇春与司马懿不要给他们任何逃跑的机会,所以仅仅半天的功夫,敌军上下就被屠杀殆尽,连清雾阁的首领的首级,也被常遇春随手割取了。
这一次的战争胜利,令大明帝国的士兵,个个神色坚毅,用尽了每一刀每一剑耗尽了全力打出来的胜仗。这一次的考验,高歌带领的大明帝国做到了。
这一仗之后更加坚定了他们对高歌的追随感与荣耀感,只有这样一个国君才能在战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才能使得国家更加强大。
这一仗大明帝国的一百万的军队打掉了二十多万,却顺利的拔除了上一名的势力,再次多出了千余座荒岛的势力膨胀,令高歌喜不自禁。这下可就多出了不少可封王的势力地盘了。
“叮,任务完成。获得任务奖励。”
顿时,高歌觉得自己的下体一阵激爽,龙根果真进化了。
接着又获得了一名历史名将:董卓。五一段(青斗气一段)实力。还有一本来自乌鸦魔神录的一本奇书,荒岛奇经。
没想到这次的收获不是一般的多,此时星空之下。
一方九十九仗高的古朴石碑静静悬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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