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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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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第1/3页)



     

    “为何选了我出来?谁的主意?你们当时可见到了?”我问道。

     

     萧隽隽递了杯水给我漱口,接着说道:

     

    “当时我奉了小姐之命,跟在清儿小姐身边,刚好恰逢其会。提议小姐入榜的,是太子妃娘娘。太子妃娘娘说,小姐头上的洛如,本应是今日之尊,足堪为花状元。齐王妃娘娘也说,京城不过两株洛如,宫中那株洛如自文皇后仙逝之后从未着花,谢府的那株也是沉寂十数年。今年才得开放。洛如本是仙品,与凡花相比,只怕犯了忌讳。是以只说让小姐以曼陀罗相应。那曼陀罗也是臻品,是以将小姐列在第三。”

     

     太子妃的话,我根本不曾与她说过半句话,她为何要将我推倒前台。齐王妃就更妙了,她刻意提起那朵曼陀罗来,想必睿王与我簪花定情的传闻,只怕已彻传皇宫,此时正在谁和谁的口中,余音绕梁呢。

     

     我将那盒东西推到一边,再也不想看一眼。莺簧走过来,将那盒子收拾了,说道:“殿下傍晚时来过,等了小姐好一阵子。直到程大人打发人来说,小姐在程府用过晚膳方才回来,殿下才去了。”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我和程潜在一处的消息传到他耳中,指不定会被他解读成什么样子。按照以往的经验,今天晚上只怕又要“夜半惊魂”了。

     

     我收拾完毕,索性躺上床,该来的总会来的,想再多也没用。不如趁着脑子中那些案子还清晰,好好分析一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为凤贤大人洗冤,应该做的第一步,便是为他平反。也就是说,证明凤贤大人在那个案子中所断无误,只有这样,凤贤大人的“自杀案”,才能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我在苏州府时,也曾翻阅过那份卷宗。这个案子的案情,与在冯梦龙的话本小说,别无二致。当年苏州城锣鼓巷中,有一户姓章的人家。家中有一个二八年华的女儿,美貌远近驰名,却在某天早上,被父母双亲,发现横尸卧房。时任苏州长史的凤贤大人授命接下此案,亲往查看。窗口上有一处圆形破洞,看那直径,并非手指戳破,而是吹迷烟所用的簧管。女子赤身裸体,齿间有丝质纤维,颈间有手指压痕,身上则布满□痕迹,凤贤以□杀人定案,并无任何错处。

     

     而对凶手的推理,也没有任何可议之处。凶徒是锣鼓巷后街一泼皮,名为王玉。此人惯常的偷鸡摸狗,已有“几进宫”的记录,也曾在他的狐朋狗友间有过豪言壮语,他的“人生理想”,就是与章家姑娘“春风一度”。根据相关人的供述,他曾在案发前两天购置过迷药,并被发现在章家左近晃悠,行迹十分可疑。更兼差人传唤他来时,他一见公差便死命逃跑,颈上也有几处抓痕,便被确立为犯罪嫌疑人。

     

     在审讯之初,他还找了许多理由推搪。但是他所提供的案发当晚的“不在潮证明前言不搭后语,而供述出来的当晚与他一起的“朋友”,也在连番逼问之后,矛盾百出。“大刑伺候”在前,那王玉惟有将一切供认不讳,他的陈述与现场发现并无出入。这个案子也就此定案。卷宗被传入刑部,很快经过了“录囚”与“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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