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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蒙古兄弟的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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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四章 蒙古兄弟的款待 (第1/3页)

    袁世凯想来想去,东北直接用于北洋海军上头的军费开支必定是相当惊人的,加上东北剩余财税上缴中央之后,陆军部仍然要下拨东北目前三十个师军费,而东北目前自身也有警察部队等需要自留一部分款项,光是东北海陆军这一块,就占了不少。

    袁世凯也没有什么借口让东北这三十个师的兵力裁撤一部分,这三十个师看似多,实际上驻防区域包括东三省、外东北、伊尔库兹克、内外蒙,加上山西与陕西,甚至将来还要包括远东部分,这三十个师还不够。

    关键就是地域太过庞大,驻防起来压力不小。

    这三十个步兵师还基本都是甲种师编制,尤其是那几个教导师,简直就是堪比日本的王牌师团。

    这便是东北军在中俄战争之中所获取的好处,什么军事上的编制什么,都要优先给东北军。

    现在李安生又要打造大海军,说不定是与程德全串通好的,东北直接拨款给北洋海军,两江直接拨款给南洋海军。

    不过,任凭你李安生如何取巧,总不见得将东北的财政收入都投入到海军上头吧?

    是李安生自己说的,准备将国税与地税分开,哪怕地方强势,要分中央的国税之权,但是总体上的数目总归是有一个底的。

    一直倾向于实行中央**集权的袁世凯容不得有相对独立的地方税收体系。他一直打算取消地方自治,取消国地税收划分方案,仍实行中央政府统收统支的旧财税体制。

    但是现在李安生跳出来支持国地税收划分,那么他也只能点头认同。

    最起码,在如今地方强势中央式微的情形下,似乎国税分家是件好事情。

    如今地方分权思想日益流行,表现在财政方面,则是主张增加地方收入(如田赋等项应划归地方),增加地方政费(如内政、教育、工商诸费全归地方)。

    先前一直在讨论分税,袁世凯倒不是怕中央吃亏,反而是怕地方由于中央收税过多,而产生逆反,从而引发战争。

    民国初建,标榜实行“立宪政治”,中央与地方不能不编制国家预算和地方预算,而编制预算,又不能不首先确定国家和地方财权的划分和收入的来源。

    但在民国建立之初,时局动荡,旧章既已废除,新制尚未建立,中央财政困窘,实行分税制既必要又步履艰难。

    为给所谓的“自治行政”装点门面,唐绍仪内阁一直在琢磨《国家税和地方税草案》。

    根据袁世凯的了解,这个草案中,属于中央管理的国家税收计有:田赋、盐课、关税、常关、统捐、厘金、矿税、契税、牙税、当税、牙捐、当捐、烟税、酒税、茶税、糖税、渔业税共十七项。

    属于地方管理的地方税收计有:田赋附加税、商税、牲畜税、杂税捐、粮米捐、土膏捐、油捐、酱油捐、船捐、店捐、房捐、戏捐、车捐、乐户捐、茶饭捐、饭馆捐、肉捐、鱼捐、屠捐、夫行捐、其他的杂捐杂税等二十多项。

    将新设的国家税有:印花税、登录税、继承税、营业税、所得税、出产税、纸币发行税。将新设的地方税包括:房屋税、入市税、使用物税、使用人税、营业附加税、所得附加税等。

    分税制作为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已为西方列强广泛采用,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

    许多国家一般都是采用分税制的办法来解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的。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

    袁世凯何尝不想以实现真正民主的名义,将中央财政尽可能的强化,削弱地方。

    但是,唐绍仪内阁脑子都不太好用,给所谓的民主冲昏了头脑,别说是地方野心家,比如他最为忌惮与欣赏的湖南谭延闿,就连一向致力于推动真正民主的李安生也接受不了。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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