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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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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 (第3/3页)

小叫地指责人家喝酒的方式太不地道,我们北京人喝酒都是一口一口地慢慢抿,你们倒好,让小爷我一杯一杯地往里灌,这不是爷们儿我的强项啊。

      热合曼说你就知足吧,我们南疆还算是斯文的呢,北疆那边全都用碗喝,到了那边你们可怎么办嘛?

      王子显得很不服气,说是我们那边都喝低度酒,有本事你拿点度数低点儿的来,不把你喝躺下都算新鲜。

      热合曼也显出了几分醉态,听王子这么一说,便从屋里拿出了一桶黄澄澄的东西来,他说这叫‘穆沙莱斯’是新疆一种非常著名的葡萄酒。不过我家这酒不是葡萄酿的,而是戈壁里的一种荆棘酒,这东西喝着好喝,不过后劲可足了,你有没有胆量试一试。

      王子喝得五迷三道的,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倒了一杯一饮而尽,在嘴里咂了咂滋味,睁大了眼睛对我们点头道:“老谢,老胡,赶紧尝尝,这酒跟饮料似的,味儿还真不赖。”

      我和大胡子分别倒了一杯尝了尝,果然甘甜可口,简直不像是酒而更像是美味的饮料。于是我们便将白酒换成了这种特制的荆棘酒,对方只要举杯,我们就拿穆沙莱斯相迎,酒到杯干,倒也显得颇具气概。

      到了最高潮的时候,席间的男男女女便开始跳起了民族舞蹈,在独具特色的音乐中,或两两一组,或三五成群,摇身摆首,抖肩踏步,别具一番浓郁的异域风情。

      王子醉眼迷离地盯着几个维族姑娘眉花眼笑,搂着我的脖子含糊说道:“这儿的妞儿可真漂亮,爷们儿我下辈子投胎一定投要到新疆来。”

      那是我当晚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因为饮酒过度,我还未离席就醉倒在地了。不过这次醉倒的不再是我一个人,大胡子和王子也无一幸免。据说到最后的时候,大胡子还破天荒地给众人舞了一套什么拳法,不过那时我早已在睡梦之中,只可惜如此有趣的场面竟然没能被我看到,此事一直在我心中耿耿于怀。

      次日醒来以后,热合曼一家本来还要拉着我们喝酒,我们三个吓得双手乱摇,坚称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喝多了恐怕会耽误行程。然而在我们的内心之中,却早已惧怕了维吾尔人的豪爽和彪悍,照这个喝法,估计我们早晚得被送到医院去了。

      随后我把热合曼叫到了一旁,给他拿了2万块钱,告诉他这是你给我们当向导的工资,自己不要乱花,拿去给你家老太太看病使。

      热合曼感动异常,他说你们治好了我妈妈的病,我本来就不该要你们的钱了,不过我妈妈去看病的确是需要用钱,你们可真是胡大派来的使者,这一趟不管你们去哪我都会陪你们走完全程,有任何需要我做的事我都不会推辞的。

      此后我们又商量了一下具体行程,热合曼说由这里到慕峰大约需要5个小时的车程,不过你们开的那种小轿车是上不了山的,前面半程的沙漠公路倒还好说,但到了后来,沿途全是蜿蜒曲折的山路,并且坡度极陡,那种小轿车恐怕还没开到地方就得坏掉了。

      按照热合曼的意思,我们回到宾馆以后,便将全部装备都转移到了他平时送菜的那辆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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