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第2/3页)
请长官来,与长官计议。”
于是,把礼帖递与夏提刑。夏提刑看了,便道:“恁凭长官尊意裁处。”
西门庆道:“依着学生,明日只把那个贼人、真赃送过去罢,也不消要这苗青。那个原告小厮安童,便收领在外,待有了苗天秀尸首,归结未迟。礼还送到长官处。”
夏提刑道:“长官,这就不是了。长官见得极是,此是长官费心一番,何得见让于我?决然使不得。”
彼此推辞了半日,西门庆不得已,还把礼物两家平分了,装了五百两在食盒内。夏提刑下席来,作揖谢道:“既是长官见爱,我学生再辞,显的迂阔了。盛情感激不尽,实为多愧。”
又领了几杯酒,方才告辞起身。西门庆随即差玳安拿食盒,还当酒抬送到夏提刑家。夏提刑亲在门上收了,拿回帖,又赏了玳安二两银子,两名排军四钱,俱不在话下。
常言道: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西门庆、夏提刑已是会定了。次日到衙门里升厅,那提控、节级并缉捕、观察,都被乐三上下打点停当。摆设下刑具,监中提出陈三、翁八审问情由,只是供称:“跟伊家人苗青同谋。”
西门庆大怒,喝令左右:“与我用起刑来!你两个贼人,专一积年在江河中,假以舟楫装载为名,实是劫帮凿漏,邀截客旅,图财致命。见有这个小厮供称,是你等持刀戮死苗天秀波中,又将棍打伤他落水,见有他主人衣服存证,你如何抵赖别人!”
因把安童提上来,问道:“是谁刺死你主人?是谁推你在水中?”
安童道:“某日三更时分,先是苗青叫有贼,小的主人出舱观看,被陈三一刀戮死,推下水去。小的便被翁八一棍打落水中,才得逃出性命。苗青并不知下落。”
西门庆道:“据这小厮所言,就是实话,汝等如何展转得过?”
于是每人两夹棍,三十榔头,打的胫骨皆碎,杀猪也似喊叫。一千两赃货已追出大半,余者花费无存。这里提刑做了文书,并赃货申详东平府。府尹胡师文又与西门庆相交,照原行文书叠成案卷,将陈三、翁八问成强盗杀人斩罪。
安童保领在外听候。有日走到东京,投到开封府黄通判衙内,具诉:“苗青夺了主人家事,使钱提刑衙门,除了他名字出来。主人冤仇,何时得报?”
通判听了,连夜修书,并他诉状封在一处,与他盘费,就着他往巡按山东察院里投下。这一来,管教苗青之祸从头上起,西门庆往时做过事,今朝没兴一齐来。有诗为证:善恶从来报有因,吉凶祸福并肩行。平生不作亏心事,夜半敲门不吃惊。
金瓶梅(崇祯本) 第48回 弄私情戏赠一枝桃 走捷径探归七件事
词曰:碧桃花下,紫箫吹罢。蓦然一点心惊,却把那人牵挂,向东风泪洒。
东风泪洒,不觉暗沾罗帕,恨如天大。那冤家既是无情去,回头看怎么!
话说安童领着书信,辞了黄通判,径往山东大道而来。打听巡按御史在东昌府住扎,姓曾,双名孝序,乃都御史曾布之子,新中乙未科进士,极是个清廉正气的官。这安童自思:“我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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