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第3/3页)
浔阳县令潘大牙父子及一干不法掾史。
汉顺帝刘保汉安元年(142),二十七岁,此前历任主簿、督邮、五官掾、功曹,以察廉除丹阳令,秩级六百石,惩治丹阳大族水丘北等,威震郡县。周宣任太尉。
汉冲帝刘炳永嘉元年(145),三十岁,因惩治丹阳奸人手段过苛,被州府劾奏为酷暴,免职。
汉质帝刘缵本初元年(146),三十一岁,周宣推荐给荆州刺史刘陶,刘陶辟除他为部南郡从事、治中从事,受任查南郡太守贪赃案,拷掠南郡太守仓曹掾、江陵人耿夔,五毒俱至,耿夔坚贞不屈,感动了何敞,两人结为好友。是时耿夔二十六岁。
汉桓帝刘志建和二年(148),三十三岁,丹阳大乱,丙姓不满丹阳县令的不法行径,群聚欲攻击县廷,朝廷重新起用何敞为丹阳令,掠杀丹阳诸多不法掾史,县中重新恢复平安繁荣。
汉桓帝刘志和平元年(150),三十五岁,因治理丹阳有功,升迁为南郡太守,到郡,辟除耿夔为功曹史。
汉桓帝刘志元嘉二年(152),三十七岁,为南郡太守,行县至郡内宜城,遇盗贼,掾属或死或逃,独骑吏任尚单骑驰逐,射杀三十六名贼盗,何敞因此获救,回去后擢拔任尚为兵曹掾率兵进击宜城山中群盗,全歼之。
汉桓帝刘志永兴元年(153),三十八岁,因荡平贼寇有功,经太尉周宣保举,迁为河南尹,带耿夔、任尚去洛阳上任,分别署两人为功曹史和五官掾。
汉桓帝刘志永兴二年(154),三十九岁,破获洛阳老妇鱼刺案。太尉周宣薨。
汉桓帝刘志永寿二年(156),四十一岁,迁司隶校尉。
汉桓帝刘志延熹元年(158),四十三岁,九月,得罪权臣梁冀,贬交州刺史。
汉桓帝刘志延熹二年(159),四十四岁,六月,因擅发兵与苍梧都尉李直相攻,有罪,槛车征回洛阳,在鹄奔亭遇故掾任尚相救逃亡。八月,桓帝与宦官单超等共谋,诛杀梁冀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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