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为敌 (第3/3页)
是一件易事。
攻击的同时发动幻术,来增强自己的胜算么?霸刑天不禁暗赞,还真是一套好招!可惜,别人或许会被尸山血海所震慑,他只会觉得热血沸腾!
双脚稳稳踩住地面,同时身子略微侧倾,他将右臂拉至极限后全力挥出,朝狐妖冲来的方向直击而去!
随着碰撞的巨响,幻象应声而碎!
漫天血光如琉璃般瓦解剥落,狐妖倒飞出去,滚了好几圈才停下,而他仅仅向后退了两步。
黎再站起来时,右手五指已有了明显变形。
“我曾在军中任职过很长一段时间,早已见惯了鲜血横流的沙场,你的招术只会让我更加兴起。”他举起双手,只见那对巨掌竟没了血色,而像是花岗之石聚成,其半透明的纹理和石头别无二致,“对付你,我只靠这双手掌就足够。”
“艮术,归申?”黎皱眉道。
“哦?你连这个都知道?”霸刑天沉下声来,“方术不得轻易外传,就连世家亦不例外。不止违反此令,还将其传授给妖……我越来越想找出你背后的那个人了。”
“你尽管试试好了!”她再次俯身冲出,不过这一回她没有选择正面强攻,而是拉出了一个Z字路线。
“喝!”霸刑天大吼一声,原地摆出迎击姿势——以不变应万变,便是他最熟悉的战法!在压倒性的力量面前,任何诡计都不足为虑!
奔行中,狐妖居然从怀里摸出了一张符箓。
何等叛逆!霸刑天不由得大怒!
他恼怒的不是区区一只妖怪,而是将方术传给妖怪的人!妖类生来就能感气,还具有无需教导亦可施展的本能术法,在天赋这一点上,妖比人更胜一筹。它们最大的劣势,在于本能术法基本固定,比如狐妖多变,善于扰乱神志,只要克制住这一点,它们便无计可施。
正因为如此,将方术教授给妖是绝对的大忌,也是全体方士的共识。现在却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违背枢密府的禁令?
此人死不足惜!
尽管这般,霸刑天却毫无退避之意。天性便是天性,妖怪由于本能术法的缘故,想要施展其他方术原本就大打折扣,而他已看清,那张符分明是乾符。即使不清楚具体的笔画,但狐妖属「坎」,和「乾」已差了一个「巽」位,就算能成功激发,效果只怕也极其有限。
更何况她已废了一只手,单靠符箓引导的二重术,根本不值一提!
然而在穿过一片草丛时,黎尾巴一扫,将一大片杂物甩向了他。
这是什么伎俩?
只有幼童打架,才会用上此种可笑手段。
就算飞来的是数十把匕首,被艮术归申—不动明神附体的他也丝毫无需躲避。
霸刑天张开双臂,朝黎抓去——这一次,他决定把她的另一只手也折断掉。
就在一片碎石杂草飞溅中,他看到了对方紧闭的双眼。
以及几只被一同扫过来的萤火虫。
“乾术,为寅!月耀光!”
刹那间,一道皎洁的白光在两人中绽开,填满了霸刑天的全部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