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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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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第1/3页)

成年后,曾在街道办的集体所有制玩具厂当过5年工人,曾在派丽视食品公司当过包装工人,也当过清洁工和送奶工,最后10年中,主要从事保姆和钟点工工作,在多家保姆介绍所登记在案,主顾反应良好,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现盗窃行为。2003年7月底结识本市男性吕某,建立恋爱关系后同居。

      被害人犯罪纪录:1985年,30岁,因在公共汽车上扒窃被判入狱一年。

      1989年 34岁 因在公共汽车上扒窃被判入狱两年,1999年44岁 因为在市中心商场下扒窃被当场抓获被判入狱三年。

      被害人亲人及恋人叙述(经整理后的口供):杜林:大概是因为家里穷的关系,我妹妹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她小时候,去食品店偷话梅,还被营业员楸着一路送到我家来,让我爸妈在邻居面前丢尽了脸。因为她这个臭毛病,爸妈对她打也打过,骂也骂过,但就是一点用也没有,她根本改不了,所以后来我们都不管她了。我跟我妹妹自从她第二次被抓进去后,就没什么来往了。我觉得她是无药可救,一辈子都只能当贼了,我老公也不希望我跟她来往,怕丢脸,更怕她偷我们家的东西,我们家也不富裕,所以我基本跟她没什么来往。她出事前没来找过我,但是今年春节的时候,大概是两月份吧,我跟她见过一次面。也是巧遇,那天我在我们附近的菜场买菜,正好碰到她也在那里,她叫了我,我也不好意思不理她,毕竟是亲姐妹。于是那天中午,我请她吃了顿午饭,当然是在附近的饮食店,我不能把她带回家。她那时候刚出狱不久,我问她怎么会在这个菜场买菜,她说她的东家就住在这附近。

      我这才知道,原来她出狱后,就在给人家当保姆,收入倒还可以,一个月包吃包住,也能挣到800元,就是工作苦点。我问她,她的主顾是什么人,她说是个单身男人,跟她同岁,以前也坐过牢,出狱后一直在经营一个小杂货铺。这个男人好像本来是不会请保姆的,但是因为得了肺癌晚期,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所以想请个人照顾他。我听我妹妹的口气,她跟这个男人好像关系处得不错,不过,我总觉得他们两个年纪相当又都是单身,这样住在一起,有点不妥,但是我也没说什么,这是我妹妹自己的生活,她有她的想法,我也不想干涉,而且这也不关我的事。

      我妹妹说这个男人很聪明,懂得很多事。我问她,这个人是不是知道你以前的事,我妹妹笑嘻嘻地说,他就是因为知道才雇用我的。她说那个男人第一次见工,把一颗纽扣塞在自己的裤兜里,给她一个上午的时间去掏,那个男人说,如果我妹妹在他毫无感觉的情况下偷到了那颗纽扣,就雇用她。后来我妹妹干成了,那个男人就雇她了。我总觉得那个男人这么试她,不是什么好事,可是我妹妹好像很开心,她说她之前找了好几个星期的工作都没找到,只能住在一个女牢友家里,但是那个姐妹经济也不宽裕,而且还是个那个姐妹的父母一起住,那家的人都给她看脸色,所以她现在能找到吃住的地方,还有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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